「好人」和「壞人」,不知道大家是如何定義的?網上說,好人是指有善心,做事情對得住自己的良心,對社會和家庭有擔當的人。季羨林先生就曾說過:「考慮別人比考慮自己更多的人就是好人或考慮別人與考慮自己一樣多的就是好人」。而壞人是指心存歹念,總是做偷雞摸狗、施詐、陷害等等品質惡劣的事情的人。
但以上這樣的區分,顯然是大方向的,或者說是廣義上的。日常生活中,所謂好人和壞人,更加直白。共同面對一件事情的時候,如果身邊的人,沒有和你的方法一致,影響到你的目的,你可能就會覺得對方是壞人。而順著你,和你一條心,你就會評價對方是好人。但事實上,真的是如此區分嗎?很多時候,很多事情,之所以選擇不同,只是各自的立場不同而已。
趙琳就因為在婚姻中,在面對婆家人的選擇中,沒有和老公站在一邊。最終落得一個不孝順和冷血的標籤,被人背地裡戳脊梁骨。可以說,除了娘家人和身邊的朋友,大家都認為她涼薄,是一個壞女人。可她真的是一個壞女人嗎?她的選擇,也並不是因為自己,而是為了女兒。換一句話來說,可能對她的老公來說,她不是一個賢惠的妻子,但對女兒來說,應該算是好母親。
趙琳和老公陳華是在工作中認識的,兩人算是另一個層面上的門當戶對,雙方的家境都很普通。趙琳長相不錯,脾氣也溫和,工作也算穩定。對於一個女人來說,這些都是加分項,她其實是有一定的底氣,攀一下高枝的。也就是說,她是有實力嫁一個比陳華條件好的老公,而且當時身邊也確實有這樣的追求者。
但趙琳看上了陳華的忠厚老實和有上進心,她堅信一起打拚,白手起家,經歷過「共患難」的婚姻,遠比自己高攀的婚姻要幸福。所以她堅持感情至上,覺得只要兩人感情好,經濟條件肯定會在兩人的共同努力下,越來越好的。可是她忘記了,這世上,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如你所願。女兒堅持,趙琳的父母最終勉強同意了這一門婚事。
兩人的婚禮是在村裡舉辦的,因為兩家的家境都很普通,所以婚禮也很簡單,不過這絲毫沒有影響兩人的喜悅之情。婚禮過後,婚假結束,夫妻倆就回了城裡。婚前是兩人各自租房子住,婚後是兩人一起租房子住。看上去好像沒有太大的改變,但其實夫妻倆都憋著勁想要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因為要存錢買房,所以除了日常的工作之外,夫妻倆下班後還要去做兼職。這麼一來,辛苦是自然的,壓力也不少。可能是因為太過於辛苦,結婚一年了,趙琳依然沒有懷孕,婆婆時不時就過來催生。看著婆婆為了省錢,步行這麼長時間,趙琳很是心疼。但婆婆過來是為了催生,以及說話很刻薄的時候,她又很煩躁。
她何嘗不希望自己懷孕呢?買房子和要孩子,本來就是她婚後的兩個計劃。後來閒言閒語越來越多,趙琳和陳華就去醫院檢查。雙方都很健康,最後得出來的結論,可能還是因為趙琳太辛苦,然後壓力太大的原因。於是陳華不讓趙琳繼續做兼職了,不過為了每月存錢的金額不發生變化,陳華又多了一份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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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心疼之餘,趙琳也沒有辦法。她努力讓自己心平氣和,並且開始調理自己的身體,就這樣,趙琳終於在兩年後懷孕,最後順利生下了女兒。孩子後來讓娘家媽媽幫忙帶,剛結束產假,趙琳又開始除了正常工作之外做兼職了,她不忍心老公一個人辛苦,更想加快買房的腳步。孩子2歲這一年,兩人終於湊夠了在城裡買學區房的首付。
娘家父母拿出積蓄,提供了裝修資金,半年之後,趙琳也從娘家帶回了孩子,一家三口終於住進了屬於自己的房子。雖說趙琳和陳華夫妻倆很努力,但買房之後的壓力還是很大。每月的房貸,孩子上託兒所的費用,還有日常開銷。兩人已經很節約了,但是每到月底總會捉襟見肘。
不過這種壓力和辛苦,對於趙琳和陳華來說,是幸福的。因為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有了女兒,生活還是很有盼頭的。本來日子日復一日這麼過下去,可能一切都會像趙琳憧憬中的一樣,她們的生活會越來越好。但導致兩人離婚的事情,還是在孩子7歲的時候,發生了。這一件事情,直接瓦解了趙琳心中的幸福,也讓她成了一個「壞」女人。
趙琳的公公婆婆是地地道道的農民,一輩子辛苦拉扯兒子長大成家,也已經付出了所有自己能付出的。雖說結婚後,婆家沒有對自己的小家庭有任何幫襯,但趙琳並沒有什麼怨懟。她心裡清楚,過日子終究是要靠自己,公公婆婆身體都一般,能照顧好自己,就是對子女最大的幫襯。
即使當初因為趙琳遲遲沒能懷上孩子,婆婆說話難聽了一點,但趙琳還是對公公婆婆孝順有加。哪怕自己和陳華的經濟再窘迫,也從沒虧待了公公婆婆。所以,後來陳華說趙琳不孝順,不是好兒媳婦,趙琳還是很委屈的。婆婆感覺到身體不舒服,已經蠻長一段時間了,但遲遲沒去醫院。
老人都很固執,不願意去醫院,加上婆婆的氣色也還好。而且這段時間,趙琳和陳華的工作都很忙,兩人也就沒有催著去醫院。直到後來婆婆在家裡暈倒,這才去了醫院,檢查下來的結果很不好,是肝癌,中晚期。醫生給出了兩個方案,一個方案是保守治療,經濟壓力不大,老人身體上的感受也能接受,但到了這個程度,如果保守治療,可能就是算著時間過日子了。
另外一個方案是手術治療,手術費用加上後續的化療,康復療養之類的費用,沒有幾十萬,搞不定。但效果也不能保證完全治好,因為到了中晚期,轉移和復發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陳華是一個孝順的兒子,母親當初高齡生下他,吃了不少苦頭,也落下了病根。所以他怎麼都不願意讓母親算著時間過日子,他最終決定做手術。
但家裡的情況,陳華其實也是清楚的,趙琳表示家裡可以說是月月光,基本沒有積蓄。自己娘家經濟條件也一般,加上還有一個哥哥,之前房子裝修,娘家也已經出錢了。她最多只能問娘家拿個幾萬,多了肯定沒有。陳華後來表示,要賣掉這套房子,給母親治病。趙琳不同意,原因很簡單,當初買這套房子,更多其實是為了孩子。
如果沒了房子,孩子只能回村裡念書。而且趙琳心裡也清楚,當初買這套房,已經用盡了兩人的全部力氣。房子一旦賣掉,兩人可能沒有機會再買房子了。更何況,婆婆的病,即使是動了手術,也不一定能痊癒。所以趙琳表示可以想別的辦法,但不能賣掉房子,這房子就是她和女兒的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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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但陳華表示,婆婆也是他的命根子,他不管以後會怎麼樣,作為兒子,現在明明有機會給母親治病。如果因為愈後效果可能不好,就選擇放棄,他會恨死自己的。陳華對趙琳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希望妻子能和自己一條心,和自己做出一樣的選擇,做一個賢惠的好兒媳。但好說歹說,趙琳都不肯,還提出了離婚。陳華無奈接受,最後賣掉房子,一人一半的房款。
趙琳的離婚原因被村裡人知曉後,大家說什麼難聽的話都有,加上陳華這邊親戚的推波助瀾。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面,趙琳都成了一個薄情寡義的壞女人。「心狠、涼薄、沒有人情味」等等難聽的字眼,都成了她的標籤。她每次回娘家看女兒,都有人在她背後指指點點,戳脊梁骨。
趙琳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是不是真的錯了,但她知道她必須這麼做,因為她要為女兒考慮。當初只要了一半的房款,沒讓陳華給孩子撫養費,已經是她最大的體諒了。正如她不知道花光房款,還欠了一屁股的債,母親很遭罪,愈後效果又很不好的前夫。焦頭爛額之下,有沒有後悔當初的決定。
都說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但這話用在親情上面,就太殘忍了。畢竟是生養自己的母親,但凡有一點希望,作為子女,又怎麼會甘心放棄?但陳華也好,旁人也罷,其實也不能指責趙琳是一個壞女人。因為站在她的立場,她只是理性了一點,考慮了治癒的可能性以及孩子的生活。她用自己的理性,保障了孩子一定時間內的生活,和陳華為了一點希望而做出的決定,其實本質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