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給母親治病,有什麼不對」「你沒考慮我和孩子,離了吧」
但家裡的情況,陳華其實也是清楚的,趙琳表示家裡可以說是月月光,基本沒有積蓄。自己娘家經濟條件也一般,加上還有一個哥哥,之前房子裝修,娘家也已經出錢了。她最多只能問娘家拿個幾萬,多了肯定沒有。陳華後來表示,要賣掉這套房子,給母親治病。趙琳不同意,原因很簡單,當初買這套房子,更多其實是為了孩子。

如果沒了房子,孩子只能回村裡念書。而且趙琳心裡也清楚,當初買這套房,已經用盡了兩人的全部力氣。房子一旦賣掉,兩人可能沒有機會再買房子了。更何況,婆婆的病,即使是動了手術,也不一定能痊癒。所以趙琳表示可以想別的辦法,但不能賣掉房子,這房子就是她和女兒的命根子。
但陳華表示,婆婆也是他的命根子,他不管以後會怎麼樣,作為兒子,現在明明有機會給母親治病。如果因為愈後效果可能不好,就選擇放棄,他會恨死自己的。陳華對趙琳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希望妻子能和自己一條心,和自己做出一樣的選擇,做一個賢惠的好兒媳。但好說歹說,趙琳都不肯,還提出了離婚。陳華無奈接受,最後賣掉房子,一人一半的房款。
趙琳的離婚原因被村裡人知曉後,大家說什麼難聽的話都有,加上陳華這邊親戚的推波助瀾。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面,趙琳都成了一個薄情寡義的壞女人。「心狠、涼薄、沒有人情味」等等難聽的字眼,都成了她的標籤。她每次回娘家看女兒,都有人在她背後指指點點,戳脊梁骨。

趙琳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是不是真的錯了,但她知道她必須這麼做,因為她要為女兒考慮。當初只要了一半的房款,沒讓陳華給孩子撫養費,已經是她最大的體諒了。正如她不知道花光房款,還欠了一屁股的債,母親很遭罪,愈後效果又很不好的前夫。焦頭爛額之下,有沒有後悔當初的決定。
都說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但這話用在親情上面,就太殘忍了。畢竟是生養自己的母親,但凡有一點希望,作為子女,又怎麼會甘心放棄?但陳華也好,旁人也罷,其實也不能指責趙琳是一個壞女人。因為站在她的立場,她只是理性了一點,考慮了治癒的可能性以及孩子的生活。她用自己的理性,保障了孩子一定時間內的生活,和陳華為了一點希望而做出的決定,其實本質是一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