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有云:「哀哀父母,生我勞瘁。瓶之罄矣,維罍之恥。」深以為然,父母生養我們,費盡心力,如此恩情,重於山。作為子女,自然應該在父母年老時,以孝待親,以免出現子欲養而親不待,這一類的遺憾。「慈烏尚反哺,羔羊猶跪足」,也說明了子女承受了父母的恩情,就要反哺的道理。
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這種良性循環從親情血緣上面來說,子女是父母的責任,既然生下了孩子,必然要撫養孩子長大成人。而子女也理應給父母養老,給父母一個幸福的晚年生活。而從理性這一點說,或者說從現實這一點來說,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其實也符合霍曼斯的《社會交換理論》,養兒防老,就是從這一個層面說明這個觀點。
但不管是從血緣關係上來說,還是從理性上來說,付出和回報的個體都是父母和子女,和旁人無關。換一句話來說,你承受了父母的恩情,那麼應該回報父母的就是你。和旁人無關,也和你的伴侶無關。即使是婚姻關係,伴侶對你的父母,有的也是協助的義務,而不是代替你孝順。更不用提伴侶的原生家庭了,那更是對你孝順父母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但我們身邊,還是存在不少人,他們確實孝順父母。但從來不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他會把這個義務,變成伴侶和伴侶的原生家庭的義務。並且很雙標,自己卻從來不認為,應該和伴侶一起,去償還伴侶的父母的恩情。陳燁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他最後也因為這樣的觀念,讓自己的婚姻岌岌可危。
陳燁的原生家庭,經濟條件很普通,養育他長大,已經傾盡了全部。父母的付出和艱辛,陳燁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他老早就在心裡暗暗發誓,以後一定要孝順父母,讓父母有一個幸福的晚年。其實孩子對父母有感恩之心,是一件好事,但陳燁卻因為這個原因,對婚姻的期許和旁人有所差別。
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婚姻,是以兩情相悅的感情為基礎的,但陳燁卻把對方的家境放在了第一個位置。原因其實很簡單,陳燁清楚以自己一個人的能力,實現自己的願望比較困難,或者可能實現不了。但一旦娶了一個有錢人家的女兒,那自己的願望,肯定能實現。但人算不如天算,心心念念想要找一個有錢的妻子的陳燁,對同樣是普通家庭的趙蓉一見鍾情。
雖然陳燁各種勸說自己,但愛情終究還是占了上風,他最終還是和趙蓉走到了一起。但因為心裡有疙瘩,所以他在戀愛中就表現出了一種高高在上的感覺,大概的意思就是,自己和趙蓉在一起,是趙蓉高攀了,所以她要拿出雙倍的誠意。
趙蓉的父母知道准女婿這個心態之後,其實是不同意這一門婚事的,因為他們認為在婚姻中,平等是最重要的,一旦有一方高高在上,那最後兩人之間的關係就會失衡。為什麼我們總是勸說年輕男女,走進婚姻之前,要多聽聽父母的建議。因為父母是過來人,他們正在經營或者經歷過婚姻,知道什麼樣的婚姻才是好的婚姻,更知道什麼樣的人適合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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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但很可惜,和大多數沉浸在熱戀中的女人一樣,趙蓉壓根聽不進去父母的勸阻。她表示陳燁確實能找一個條件比自己好的女朋友,之所以選擇了自己,是因為真愛。趙蓉堅持,這一門婚事最終還是成了。但進入自己憧憬的婚姻生活沒多久,趙蓉就意識到父母的擔憂可能沒有錯,有些刻在骨子裡的執念。即使可以一時隱藏,但也無法一輩子壓抑。
因為兩家的條件都很普通,在城裡的婚房首付,已經花光了兩個人和兩個家庭的積蓄。所以陳燁和趙蓉結婚後,是單獨住在城裡,陳燁的父母是繼續住在村裡。對此,陳燁很愧疚,沒有找一個有錢的妻子,而導致父母不能和自己一起住在城裡,讓他久久不能釋懷。每每看到同齡人,給父母提供了比自己更好的生活時,他都無比氣惱自己給不了父母好的生活。
為此,陳燁開始和趙蓉爭吵,即使作為兒媳婦,趙蓉已經算是很孝順。每天打電話給公公婆婆噓寒問暖,沒有特殊情況,每周都會回去一次。清洗累積的髒衣服,收拾房子,寧願自己節省一點,公公婆婆想吃啥,她都會盡力滿足。左鄰右舍,都誇讚她是一個好兒媳婦。但因為趙蓉無法讓公公婆婆的生活質量有顯著提高,所以即使趙蓉已經盡力了,還是不落好。
陳燁話里話外的嫌棄和後悔,趙蓉不是不知道,但她因為愛情,更因為婚姻不易,一直隱忍。直到娘家遇上拆遷,分了兩套商品房,直接導致了兩人的婚姻出現了問題。陳燁其實從骨子裡,是瞧不上趙蓉的,自然更瞧不上趙蓉的娘家。所以結婚兩年以來,不僅去老丈人家的次數屈指可數,更談不上幫襯一把老丈人兩口子。
可這一切在趙蓉娘家遇上拆遷之後,改變了。因為老房子面積大,加上院子,分了兩套商品房,一套在鎮上,一套在城區。趙蓉父母高興壞了,拆遷這件事情,已經說了好多年了,後來停止了之後,兩人以為不會再有下文。沒想到十幾年之後,居然有了後續,而且進程非常快。有了這兩套房子和20萬元,很多事情都能解決了。
與此同時,知道這件事情的陳燁也很高興,但他高興的原因和趙蓉她們不一樣。陳燁當時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讓老丈人把城裡的房子給自己父母養老,這麼一來,他父母就不用住在村裡。於是他理直氣壯地要求趙蓉回娘家要房子,還表示這是做兒媳婦的本分。趙蓉第一時間就拒絕了,覺得太離譜。
其實關於這兩套房子,娘家父母和趙蓉說過處理方法。他們兩口子去住鎮上的房子,城裡的房子留給弟弟結婚當婚房,雖說弟弟現在工作不錯,但依靠自己買房還是不太現實。然後20萬的現金都給趙蓉還貸款。以後父母離世了,鎮子上的房子,趙蓉和弟弟一人一半。
雖說這個處理方法,趙蓉確實吃虧了,但是對於女兒出嫁之後,一直都是兒子照顧父母的這樣的家庭來說,父母也算是可以了,更何況當初趙蓉結婚,娘家父母也出過錢出過嫁妝的。所以趙蓉接受並且理解這個方案,但誰能想到陳燁非常不滿,他的意思是城裡的房子給他父母養老,鎮上的房子和20萬給小舅子。
陳燁覺得自己的方案非常合理,也非常完美,也只有這麼做了,當初他娶了趙蓉才算有價值。陳燁似乎忘記了,夫妻共同財產都需要夫妻倆商量著做決定,更別提是老丈人家的財產。作為女婿,怎麼能夠惦記並且做主呢?陳燁理直氣壯,逼著趙蓉要房子,還表示沒要過來就沒完。趙蓉的心一瞬間就死了,因為她終於明白當初父母口中的陳燁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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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趙蓉和陳燁大吵了一架,提出了離婚,回了娘家。陳燁自然是不想離婚的,但他也不覺得自己有錯。他到處和別人訴苦:「老婆娘家拆遷分了兩套房,我要一套給我父母養老有什麼問題呢?難道她就忍心看著公公婆婆住在村裡的老房子裡面,然後我們還有她的娘家住大房子嗎?」沒有人和他扯皮,聽他倒完「苦水」算是給足了他面子,這種無恥的要求,也只陳燁能想出來了。
兩人最後會不會離婚,目前還不得而知,但如果陳燁堅持要房子,那這個婚肯定會離。老話雖然說:「事父母,能竭其力」;「母愛無所報,人生更何求」。但這裡面的竭盡全力也好,回報母愛是人生的一種追求也罷,更多的是指你自己個人的能力範圍,是指你個人的回報。和你的伴侶無關,和你的伴侶的原生家庭也無關。
婚姻從來就不應該是單方面提升生活質量的工具或者跳板。婚姻的本質應該是能夠同舟共濟,能共患難同享福,能相互扶持,彼此成就,而不是「甩鍋」給伴侶,甚至是伴侶的原生家庭,讓對方為你付出、為你承擔超出你能力範圍之外的孝順。一旦你這麼做了,距離一地雞毛或者離婚,也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