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法之下,劉志如只好想辦法按照父親當年說的那樣,把自己過3歲生日時到來的親朋好友全部找來,一紙訴狀告上法庭,二叔百口難辨,只好妥協,但是提出要分一百萬的賠償。
劉志如不想把二叔逼到絕境,只好答應。
兩年過去了,拆遷還沒有進行,但搬離老房子的二叔隔三岔五地找上門要那一百萬,當時也沒有說是何時給,只是說給一百萬。
父親不想讓兒子一直處在被二叔欺負的境地,只好把自己的房子賣了,湊夠了一百萬,交給了自己的二弟。
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
從這件事說明一個情況,凡是都要親兄弟明算帳,搞不好某一天翻臉不認帳,最後魚死網破的場面出現。
劉志如雖然擁有了這套房子的產權,可心裡始終不痛快,畢竟,一波三折,著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