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呂萌的媽媽,從呂萌一開始打工就訂下的規矩,那就是每月發了工資,第一件事就是上交兩千塊錢,給家裡做生活費。儘管那個時候呂萌的工資就只有兩千塊,給了家裡自己就一分都不剩了。
現在自己就要離開他們去外面闖蕩了,可是父母卻沒有一句關心的話,只記得找自己要錢,而呂萌慶幸的是,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現在每月的工資是多少,如果讓他們知道了,那每月給家裡的生活費可就不止兩千了。
呂萌簡單地收拾了幾件衣服,便離開家來到了城市生活,公司的老闆特意給呂萌安排了住所,是在公司附近的一間小公寓。
呂萌看著眼前的一切,心裡說不出的高興,遠離了父母的她,此時此刻格外的輕鬆。原本老闆為了讓呂萌適應新環境,特意給了她三天的假,可是呂萌只是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準時到新公司報道了。
呂萌很快地適應了新的環境,她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工作之中,僅僅用了兩年的時間,就超越了其他分公司的年度總業績。
當然,除了自己的工作以外,呂萌還不忘每月給她的母親轉兩千塊的生活費。 以呂萌現在的工資來說,兩千塊根本算不上什麼了。
她在考慮,需不需要多給她母親一些生活費,儘管他們當初對自己沒盡撫養的責任,可是畢竟父母現在已經年紀大了,身邊應該多備一些錢,以便不時之需。
於是她決定等自己休息的時候,回家看看,給父母留一些錢。可是,當呂萌回到她的老家時,卻讓她失望透頂了。
呂萌趁著自己公休,回家探望父母,可是她剛一進家門,就看見自己的侄子正在家中玩耍,手裡還拿著上萬的手機。
呂萌知道,她的媽媽一直非常疼愛他這個侄子,而且總是補貼她的弟弟,原先自己每月給家裡的生活費,也大部分都用在了弟弟的身上。
而弟弟結婚時,母親更是向自己要了一大筆錢,說是要給弟弟買婚房,而她這個當姐姐的,也應該出一份力。
可是如今弟弟都已經是孩子爸爸了,母親還是像以前一樣把家裡大部分的錢都花在了弟弟的身上 ,現在更是要多一份開銷給自己的孫子。
呂萌從侄子的口中得知,他的這部手機正是她的媽媽給買的,一想到母親這些年對自己的搜刮,呂萌就覺得委屈。
之前因為弟弟小,自己出錢來養弟弟她可以接受,但是現在母親居然還搜刮自己,來養她的孫子。呂萌決定不再容忍了,她找到母親,直接對她說道:「從今天開始,每月兩千的生活費停掉吧,這麼多年的不公平待遇我受夠了。 」
說完呂萌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這個讓她傷心欲絕的家。
03
父母是孩子的依靠,有父母疼愛的家才是孩子的避風港。可是有些人卻不配稱之為父母,他們自己沒有盡到養育的責任,卻總是一心的搜刮子女的錢財,更是要求孩子給自己養老。
通過呂萌的故事,我們明白了下面兩個道理:
一、既然已為父母,那就應該盡心盡力將子女撫養成人。
人在有了孩子之後,才升級為父母。既然自己生的了孩子,那自己也就能把孩子養育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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