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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梅艷芳去世的第18年了。
紀念梅艷芳的電影《梅艷芳》還沒下映,梅艷芳的親媽和親哥哥又出來整事兒了。
不過和以往畫風不同的是,這次不是兩個人一起合夥勒索鬧事謀取錢財了,反而各自站到了對立面。
事情呢,是這樣
電影《梅艷芳》上映後,消停許久的梅啟明覺得自己要錢的機會又來了,一紙訴狀就將電影公司告上了法庭,說自己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註冊商標,所以電影公司拍梅艷芳傳記的行為侵權了。
梅艷芳哥哥提告的理由是,妹妹的名字很值錢,很有商業價值,所以他要向電影公司索賠。
看了一下。
梅啟明確實非常「有心」了。
2003年12月30日梅艷芳去世,整個華人世界都在難過,梅啟明卻在2004年初(說是隔年其實可能是隔天)就立刻申請註冊了妹妹名字的商標權,並且隔十年續申請一次,這次可算是逮著機會了。
但事實上呢,《梅艷芳》這部電影純粹是為了紀念香港女兒而做的情懷,題材不商業賺不了錢,還籌備好幾年,老闆甚至在開拍前為了少賠點錢還拉古天樂一起入伙分擔一下損失(古仔也秒答應一起賠錢了)。
這樣一部傾注了香港人和電影人感情的紀念之作,外人賠錢懷念梅艷芳,親哥哥梅啟明卻趁機提告要索賠。
很荒誕。
對於梅啟明的行為
電影公司表示整個籌備和拍攝過程都有律師團隊跟進處理法律問題,是在合法基礎上製作的電影,對梅啟明的提告現階段不做回應,交給法律團隊處理。
粉絲和網友都是罵聲一片。
在各方紛紛表態里,最讓我目瞪狗呆的是梅艷芳親媽覃美金的回應。
她居然,98年來第一次手撕親兒子了。
怒斥兒子財迷心竅,什麼都要錢簡直不是人,說自己被兒子的無恥行為氣到住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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