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和樊勝美一樣,一邊哭訴母親不公哥哥無恥,一邊又捨棄不了親情,擦乾眼淚繼續被吸血。
梅艷芳掙的錢,梅媽總是不停的索要,要到手後一半留著自己揮霍,一半左手遞右手拿給兒子享受。
梅艷芳活著短短40年,沒在這對母子身上感受過一絲親人的溫度。
死後也要被吸血
2000年,梅艷芳感情最深厚的親姐姐梅愛芳查出子宮頸癌,耽誤治療後醫治無效去世。
姐姐的去世讓梅艷芳深受打擊。
然而禍不單行,沒過多久梅艷芳自己也查出了子宮頸癌,那一年,梅艷芳還經歷了圈中最好朋友張國榮的去世。
2003年,癌症晚期自知時日不多的梅艷芳堅持拖著病體舉辦了最後的演唱出,和自己最愛的朋友以及粉絲做了一次公開告別。
2003年12月30日,梅艷芳去世。
去世前還替薄情的親人們留下了大筆財產,並對遺產做了妥善處理。
不忍心不管媽媽,又不想被揮霍掉自己一輩子掙來的財富,她選擇信託管理,每個月給母親7萬港幣生活費(留了豪宅給親媽住,還給每個月7萬,這待遇香港中產有錢人也享受不到)。
梅艷芳生前立下了遺囑,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4名外甥及侄女分到140萬教育經費,剩餘遺產委託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給母親覃美金7萬港幣作為生活費直至母親去世,母親去世後剩餘財產捐給佛教會。
可惜她的一片苦心無人理解。
這對母子的想法是,梅艷芳的錢,她死了就該全部交給我們母子倆享用,憑什麼要被別人管理。
為了一次性拿到梅艷芳的巨額財產,母子倆轟轟烈烈打了十多年官司。
各種哭訴鬧事。
期間法院將生活費提到到每月10萬梅媽依然不滿足,要求把上億財產都給她(和她兒子)。
說10萬一個月只夠吃豬食。
為了要錢,無所不用其極。
2011年,在支付不了龐大的律師費後,這對母子倆又轉換心思想利用輿論要錢。
終審敗訴的梅媽自稱身無分文,在法庭外貼起了大字報,稱自己遭遇了世紀大騙案,遇到奸官。
兒子在後出餿主意,媽媽在前面打頭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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