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找女友借20萬買房,女友加名遭拒,小伙提分手:沒借條不還錢

2021-12-06     昀澤     21290

古人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從我們讀書起,老師,父母教育我們做人要守誠信,簡而言之要言而守信,答應別人的就要做到,如果是做不到的話,那就失去了人與人最基本的信任,那別人永遠就不會對你抱有憐憫之心,就拿借錢來說,借了錢就要按照約定還錢,只要是約定了什麼時候還的錢,就一定要還,如果是實在是還不了,實在是拿不出這麼多錢來的話,一定要提前說好,這次是因為什麼事情,導致沒有將錢還上,下次什麼時間還,所以這些一定要說好,不說的話,其實別人心裡都記得,記得的話就會在心裡覺得這個人真的不是那麼的講信用,不還錢那就是賴皮,那就是不講信用,以後就再也沒有人給你借錢了。

小伙找女友借20萬買房,女友加名遭拒,小伙提分手:沒借條不還錢

每個人的生活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總會有缺錢、感到無助的時候,我們也不好意思找自己的父母要,所以當我們沒錢了,找人借錢,別人把你當朋友而願意借錢,這是一種信任,我們應當守護好這種借錢的感覺,然後保護自己對別人的信任感,按照約定還錢。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就是這麼來的,我們只有遵守好了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信任準則,我們就能把生活中的各種信任處理的非常好,可生活中有許多人言而無信,借了錢卻不認帳。也就是說,剛開始的時候,借錢的可都是大爺,一直求你借錢給他,把事情說的多麼的可憐,獲得別人的同情,然後借到錢之後轉眼就忘記了那個幫你的人,當初是走那麼跟別人承諾的,後面這種人也就是口說無憑,什麼也做不到。

有些人出於對朋友的信任,借錢沒寫借條,這種人呢如果是不還錢的話,那也真的是沒有辦法,就當做是借錢買一個教訓了;有的人出於謹慎讓借錢之人寫下借條,倘若朋人家不還錢了,可以拿借條去起訴,這也就相當於給自己留一個後手,要不然的話真的不還錢,可就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情侶間由借錢引發的情感故事。

小伙找女友借20萬買房,女友加名遭拒,小伙提分手:沒借條不還錢

情侶之間談錢會傷感情?我相信許多情侶彼此會互相借錢,有些女人碰到了不守誠信的男友,借了錢卻不還錢,遇到這樣的男友該怎麼辦呢?

小花今年25歲,家境殷實,父母是名包工頭年,年收入50多萬,而母親是個小學老師。生活在一個五六線小縣城,小花的家庭收入足以讓小花過上衣食無憂的富裕生活。

雖然小花父親有錢,但小花卻非常節約,平時在買生活用品上面也不會大手大腳什麼的,平時去買個化妝品還得分析一下什麼樣的套餐最划算,出去吃飯也不會大大方方地打腫臉充胖子,讓自己買單,大學期間都是靠著自己的勤工儉學和兼職掙學費和生活費,她不覺得兼職有多累,反而還覺得能夠賺到錢、學到知識就是最開心的事情。大學畢業後著自己本事進了一家大企業上班,月薪1萬,在外人看來小花還是挺爭氣的,父母以小花為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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