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離婚時拿走前夫50萬,給弟弟買完房子後,竟找上前夫要求復婚

2022-06-27     言諾     12302

女子離婚時拿走前夫50萬,給弟弟買完房子後,竟找上前夫要求復婚

許女士今年38歲,她在和前夫辦理離婚手續時因孩子撫養的歸屬問題發生過多次爭吵,雙方都希望取得孩子的撫養權。

為了讓許女士留下孩子,前夫和公公婆婆對許女士作出了眾多妥協,比如將一輛價值二十萬的汽車過戶給許女士,又或者向許女士支付30萬元補償。

最後與前夫進行了多次協商後,許女士從前夫手中拿到了五十萬元離婚補償,並同意將兒子交給前夫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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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了這筆錢以後許女士並沒有存起來的打算,而是直接拿給了弟弟買房。弟弟之前由於沒有婚房,和他談婚論嫁的女孩家人一直反對這件事。

幫助弟弟解決了困擾許久的問題後,許女士也準備重新回歸家庭生活,她想要和前夫復婚,然後一起將孩子撫養長大。

面對常年幫扶娘家,並拿走自己五十萬的前妻,前夫最終會如何做出抉擇?是重新接納許女士,還是堅持要和許女士分道揚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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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女士和前夫離婚的原因!

許女士和前夫「劉漢方」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兩人在相處了一年時間後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前夫和許女士談婚論嫁之前,朋友曾對他說過這樣一番話:許女士雖然是一個比較勤奮的人,但她家裡人卻不太好相處,她對娘家有些過度幫扶了。她從16歲就出了社會打工,每個月賺的錢都主動上交給娘家,自己只留一些生活費。

劉漢方的這個朋友和許女士是同一個村的,所以他知道許女士家中許多情況,自從朋友發現劉漢方和許女士走得比較近以後,他曾多次出面勸說劉漢方不要和許女士走的比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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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劉漢方家境較好,他聽到了朋友這些話以後並沒有放在心上,反而開始和許女士走得更近了。見自己勸說不動劉漢方,朋友也就沒有再提過這件事情了。

本來劉漢方已經忘記了朋友說出來的話,可是隨著他和許女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後,他才想起了朋友當初說出來的話。

劉漢方結婚不到一年,他就開始反感起了妻子的娘家人,尤其是自己的小舅子。許女士有一個小自己七歲的弟弟,雖然這個弟弟出社會比較早,但他卻沒有減輕過家裡的壓力,因為他經常問父母以及姐姐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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