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結婚2年,老婆把我當提款機,錢貼給了娘家,如今我想離婚

2021-12-07     昀澤     24118

和老婆結婚2年,老婆把我當提款機,錢貼給了娘家,如今我想離婚

回想起和小芳結婚兩年來,她給我買的衣服不到三件,每個月零花錢只有800,我工作兩年的工資,如今卡里卻剩下3000。毫無疑問小芳把大部分錢都花在她娘家人身上,當我找小芳要回工資卡,小芳哭著跟我吵架,她說我不愛她了,說我變心了。

面對小芳的哭泣,我又心軟了,可小芳絲毫沒有收斂,依舊我行我素,這樣的日子我不想過了,短短兩年時間,讓我已經嫌棄了小芳,像小芳這樣的女人不適合過日子了,我已經偷偷的背著小芳開始相親,等到哪天我找到了合適的姑娘,我會立馬和小芳離婚,因為我不想再傻傻了去當她的提款機,你們說我這個辦法可行嗎?

妻子把男主當提款機,錢財都貼給了娘家,男主感到憤怒,進而嫌棄妻子,可男主婚內背著妻子去相親,這種思想是錯誤的,男主應該給妻子做思想工作,讓其不要大手大腳地去花錢,要讓她意識到生活不易。

和老婆結婚2年,老婆把我當提款機,錢貼給了娘家,如今我想離婚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可妻子自始至終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以犧牲小家來成全娘家,把丈夫當提款機,這樣的女人倘若還不能悔改,我勸男主還是果斷放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