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霍東老家那邊也要「拆遷」了,不過那邊的政策不是賠錢,而是分房,但是房子不是短時間內能建好的,按照以前的經驗,這套房子至少要兩三年才能買下來,一開始霍東的父母住在霍東和程雪家,不過房子不大,住起來也不方便。
跟公婆住久了,程雪發現,每次跟婆婆吵架,霍東都會站在婆婆那邊,一開始程雪還能忍,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矛盾越來越大。
於是,程雪和霍東商量了一下,打算給父母租一套房子,霍東告訴程雪,她打算用「拆遷」的錢,給父母買一套小一點的房子。
程雪不以為然,覺得沒必要花那麼多錢,兩三年而已,租個房子更划算,不需要重新裝修,而且程雪也知道,這件事是婆婆找霍東說的,上次婆婆跟霍東說的話,她也聽到了。
程雪怎麼也沒想到,霍東竟然用了她「拆遷」的錢,自從她和霍東結婚之後,兩個人就把自己的銀行卡密碼告訴了對方,不過每次花大錢之前,都會跟對方商量一下。
等程雪發現少了五十萬之後,霍東已經給婆婆買好了房子,手續也都辦好了,程雪和霍東還有婆婆吵了一架,霍東卻和婆婆狼狽為奸,覺得既然是自己人,程雪的錢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
程雪覺得不可理喻,立刻報警,告訴警察:有人未經她同意,擅自用自己的錢買了一套房子。程雪讓霍東去查一查夫妻共同財產是什麼意思,這房子在婚前就已經存在了,「拆遷」的錢也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以前程雪為了家庭和睦,都會忍氣吞聲,但是這一次,霍東徹底激怒了程雪,她發現自己越是退讓,霍東和婆婆就越是得寸進尺。
夫妻之間,本該是親密無間,彼此扶持,攜手同行,可是現在,卻有很多夫妻,為了自己的親人,為了朋友,而傷害自己最親近的人。
夫妻之間應該坦誠相待,坦誠相待,不管什麼事情都要商量,不管是大事小事,都要跟對方達成共識,不能擅自做主,現在不是古代,不講男尊女卑,一方獨斷專行,很容易影響夫妻感情。
兩個人因愛走到一起,結為夫妻,結成家庭,將來還會有後代。我們常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並非如此。如果結婚後,兩個人還能互相尊重,互相理解,那是不可能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圈子,不要干涉太多,不要總想著控制別人,最重要的是平等。
世界很大,每個人的興趣愛好都不一樣,我們不應該限制對方喜歡什麼,相反,應該尊重對方的興趣愛好,只要兩個人的生活目標一致,兩個人的心緊緊地貼在一起,那麼就沒有什麼是不能逾越的。
現代社會為什麼對「媽寶男」如此惡毒?孝順父母有錯嗎?但是也要注意方法,一味地聽從父母的話,未必就是真正的孝順,所謂的「孝順」,重在「孝」,而非「順」,一味地順從,那就是愚孝。
父母也是有錯的,我們不能按照父母的意願去做,現在很多婚姻都是因為婆媳之間的矛盾而毀掉的,很多時候都是因為丈夫的偏袒。
一個真正負責任的男人,結婚之後,當母親和妻子發生矛盾時,應該站在中立的立場上,而不是偏袒母親,母親含辛茹苦把我們養大,我們固然要孝順母親,可是妻子卻是要陪伴自己一生的人,不能厚此薄彼,傷了妻子的心。
時代在進步,思想在變化,老一輩的「唯父母命是從」的觀念應該摒棄,現代社會,夫妻是因為相愛才結婚的,而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後自然不可能事事都聽父母的,人生要靠自己,要學會思考和思考。
一個男人如果不能客觀公正地對待自己的母親和妻子之間的矛盾,時間久了,就會影響到夫妻之間的感情,夫妻關係是家庭的根本,如果連夫妻關係都出了問題,那這個家庭就不可能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