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先生不理解:自己好心免費贈梨,怎麼就闖上大禍要賠錢了?
雙方協商無果,劉女士將黎先生給告了,各項費用加起來一共索賠13萬。
這一次法院沒有站在劉女士這一邊。
法院認為黃女士是應劉女士的請求打落梨子,是一種無償的施惠行為,體現了當地鄰里和睦、友善誠信的良好民風。
看到劉女士的索賠被駁回,不少網友也是長舒了一口氣,如果劉女士索賠成功了,以後誰還敢做好事呢?
如今不少人看到「事情」會「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全都是因為這種心理:害怕自己做了好事反而惹上了麻煩,與其這樣還不如不管。只要自己離麻煩遠遠的,麻煩就找不上我。
如果每一次正義都能夠得到這樣的伸張,誰不想做一個好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