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曼斯在「社會交換理論」中有一句話:「任何人際關係,其本質上就是交換關係」。深以為然,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關係之所以能夠長久維繫下去,一定是因為雙方在這段關係中的付出和回報差不多,畢竟沒有人會一直單方面付出。可能有人會說,親情就不是這個樣子,父母對孩子的付出,就是不求回報的。
我們不能否認,父母對孩子的付出,大多數都是傾盡全力的。但事實上,「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不僅僅是良性循環,本質上也是交換關係。老話說父慈子孝,先有父母對孩子的養育之恩,才能換來孩子以後在情感上的養老,不然的話,基本上也就只剩下義務了。之所以有人會覺得親情不存在交換,其實是因為血脈相連,多了幾分溫情而已。
既然親情之間,本質上也屬於交換關係,那麼不存在血緣關係的婆媳之間更是如此了。「頭十年看婆婆,後十年看媳婦」,這句話就是這個道理。婆媳之間沒有天然的血緣關係,兩人之間的情感關係維護,更趨向於相互。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作為婆婆,千萬不要倚老賣老,也不要雙標。想要得到兒媳婦以後的真心對待,先要掏出真心來。
在婚嫁觀念中,有一句老話:「買豬看圈,娶媳婦看院」。這句話,話糙理不糙,但很多人卻不置可否。他們認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只要對象好就行了。事實上,結婚對象的為人,自然很重要。但對方原生家庭的氛圍,看上去是外因,實際上卻是一個人骨子裡的觀念。可能這個人善於偽裝,也可能在外多年,已經被磨平了稜角。
但原生家庭給予他的影響,是一定刻在骨子裡面的,而且一旦到了特定的環境中,很有可能會「復發」。所以作為女孩子,把對方父母的為人,對方的家庭氛圍,作為結婚的一個參考條件,是很必要的。一定要明白,結婚嫁人,說白了,以後會牽扯到對方背後的一切社會關係。即使對方如何承諾,都不可能出現,結婚之後的生活,完全是兩個人的事情的這種情況。
感情可能真的是註定的,趙倩和孟強並沒有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又在這個城市的兩端。在很大程度上,兩人能遇上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機緣巧合之下,兩家公司有了業務往來,而原本對接工作的兩個同事先後離職,於是兩人成了這個項目的新搭檔。好感隨著日常對接而漸漸產生。
談不上誰追求誰,一次過馬路的時候,孟強牽住了趙倩的手,過了路口都沒有鬆開,而趙倩也沒排斥。成為男女朋友,就這麼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不過這段戀情,趙倩的父母一百個不同意,不是因為經濟條件,畢竟趙倩的父母原本就不是嫌貧愛富,想要攀高枝的人。
兩人作為父母,捧在手心裡長大的女兒,從頭到尾只希望她能嫁一個知冷知熱的丈夫,有一個明事理,拎得清的婆家。但很可惜,孟強不太符合這個要求。因為他還有一個弟弟,而他的父母,恰恰就是偏心眼的父母。趙倩的父母,去孟強家裡附近一打聽,就知道未來親家眼裡只有小兒子。
母親對趙倩苦口婆心,說:「結婚成家,不是小孩子過家家,不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情。你和孟強不管從經濟上,還是人力上,都做不到不需要雙方原生家庭的幫助。所以對方的父母為人怎麼樣,無比重要。眼下你都知道他母親偏愛小兒子,你怎麼還能無所謂呢?」趙倩聽不進去,她堅信孟強能處理好這些問題,因為兩人戀愛過程中,面對任何問題,孟強都是拎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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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但趙倩沒有意識到,親情在一定程度上,因為一脈相傳,是無法割斷的。而在傳統孝道文化的影響下,不管父母對他有多忽視,他從小到大受了多少委屈,或者明明知道父母錯了。但男人往往還是做不到和父母「對著干」。這裡面有個人的性格問題,更多的其實是因為,結婚之後,父母的刁難往往開始針對伴侶。所謂針不是扎在自己身上,就不會疼。
趙倩堅持,這門婚事最終還是成了,但談婚論嫁一地雞毛,各種磕磕碰碰之後,趙倩忽然意識到自己草率了。因為婚姻生活和她憧憬中的差別有點大。婚後雖然和戀愛的時候一樣,還是兩個人在一起,但因為組成了家庭,各種瑣事立馬就多了起來。趙倩很快就發現自己有點應付不過來,就如娘家母親當初所說,沒有雙方原生家庭長輩的幫忙,兩個工作比較忙的上班族,家裡直接就成了旅館。
娘家母親當時想過來幫忙,但也只能偶爾,畢竟趙倩的爺爺奶奶雙雙癱瘓在床,身邊離不了人。而婆婆呢,各種藉口,寧願在家又出錢又出力,幫著小兒子兩口子做家務,帶孩子,也不願意偶爾過來幫一把。而趙倩每每和孟強提起,孟強總說父母的時間也好,金錢也罷,都是父母自己做主,作為晚輩,不要太計較。
趙倩有點無奈,當初自己為了婆婆能開心,沒要彩禮的時候,婆婆明明就說過以後再難都會幫一把的。這樣的日子,一直到了趙倩懷孕,本以為婆婆應該會願意過來照顧孕期了吧,誰知道婆婆就來了幾天,又嚷嚷著不放心,最後又回去了。沒辦法,只能是讓娘家母親增加過來的次數,儘可能幫助自己。
十月懷胎,趙倩生下了女兒,孟強倒是沒有重男輕女,還是挺高興的。但婆婆就不同了,看到生了一個丫頭,滿臉不高興,嘴裡還一個勁地嘟囔幸好能要二胎。其實這個時候趙倩已經對婆婆很失望了,但她沒料到婆婆會提出要留下來照顧她坐月子。趙倩以為婆婆終於接納了她這個兒媳婦,以為是自己太小心眼了。誰能料到,婆婆只是不想自己被左鄰右舍戳脊梁骨。
這個月子,趙倩可謂是水深火熱,人家坐月子有人照顧,產婦基本都會長胖。而趙倩不僅瘦了,還幾次被氣哭。而孩子剛滿月,婆婆提出要回村裡的時候,還直接開口要錢。其實趙倩早就準備好了5千元,但婆婆開口要,她還是感覺很不爽。更別提婆婆還嫌少,說:「一個好的月嫂要小一萬了吧,你就給我5千,這是覺得我還沒有外人靠譜?」
還是趙倩又拿了3千元給婆婆,才算堵上了婆婆的嘴。看著婆婆離去的背影,再看看一言不發的孟強,趙倩心寒不已。但婚姻不易,再加上又有了孩子,而且趙倩也知道和孟強掰扯不出什麼道理來,所以她沒有和孟強吵架。本來如果只是這樣,可能日子也能繼續過下去。但孟強的愚孝在婆婆有求於他的時候,出現了。
孩子5歲的時候,婆婆生病住院,需要動手術。不管趙倩有多不情願,但她也沒阻止孟強承擔了手術費。只不過婆婆提出想讓趙倩照顧的時候,趙倩拒絕了。趙倩心裡清楚,請護工,婆婆心疼錢;讓小兒媳婦照顧,自己不捨得,小兒子也會鬧騰。所以想來想去,也只有趙倩這個大兒媳是一個好人選。
為此婆婆還拿當初照顧月子這件事情說事,說起來,不提這件事情也就罷了,一提,趙倩更生氣了。這個月子有多難熬,趙倩心裡清楚,更別提最後婆婆還主動開口要錢,把自己和月嫂相提並論。趙倩聽到婆婆提坐月子的事情,笑著說:「當初你照顧我坐月子,要了8千元,現在準備出多少錢請我當護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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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這話一出,不僅婆婆不高興了,孟強也覺得很沒面子。孟強絲毫沒有意識到,是他母親的偏心和他的不作為,才導致眼下的局面。他只是和他母親一樣,用很雙標的觀念來逼迫趙倩答應。比如事情都已經過去好幾年了,就不要再提了;比如孝順婆婆是兒媳婦的義務;比如婆婆就算做錯了,也是長輩,晚輩不要斤斤計較。
但趙倩早就不是剛結婚時候的趙倩了,她斷然拒絕,並且表示以後不僅僅不參與對婆婆的照顧。就連經濟上,她也要和孟強AA制,雙方的原生家庭,各自負責。孟強要是不願意,那就離婚。聽到離婚,婆婆和孟強都傻眼了,婆婆雖然偏心,卻從沒想過讓孟強和趙倩離婚。她只是很鬱悶,自己作為婆婆,就因為當初沒有幫大兒媳一把,所以以後大兒媳就不管自己的晚年了嗎?
俗話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生而為人,你想要得到什麼,必然要先付出什麼。付出和回報之間的因果循環關係,並不會因為你年齡大了,成了長輩,就可以隨之改變規則的。就如文中孟強的母親,她既然早早就準備好晚年需要依靠大兒媳。那麼就不應該在一開始,放棄大兒媳給出的這麼多次的機會。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你種下什麼樣的秧苗,就會得到什麼樣的果實。想要在一段情感關係中得到經濟或者精神上的回報,首先你要先付出經濟和感情。只想要得到和享受,而不願付出,這段感情遲早會被你搞砸。既然是自己搞砸的,那就只能自己受著了。畢竟樹葉不是一天變黃的,人心也不是一天變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