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昔日恩愛的夫妻竟然最終演變成「仇人」,相互指責,帶走家人,互揭對方的短處,就連彼此的朋友都相互指責,導致整個離婚事件陷入羅生門。那麼離婚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
7月13號,據台媒消息稱,夏克立與黃嘉千已經正式離婚,當地的法院已經做出裁定,同意黃嘉千的請求。
至於夏克立,並沒有因此「屈服、接受」,同一時間,他已經向加拿大法院主張,黃嘉千在沒有經過他同意的前提下,將家人擅自帶回中國台灣省,已違反相關的規定,而且黃嘉千返台後,阻止家人與其聯繫,導致他備受骨肉分離之痛。
同時,他也提出相關財產的分配,多年來收入一直歸黃嘉千一個人管理,所以希望法院能夠裁定,讓其拿回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
單從這件事情來看,好似黃嘉千的錯誤比較大,但結合兩人之間的離婚原因卻不難看出「糾結」。
離婚原因在夏克立
據悉,兩人的結合一直都是女強男弱,雖說這個原因不是導致離婚的主要原因,但卻成為兩人婚變的線索。除了這個原因之外,近日,媒體還曝出黃嘉千長期遭受對方的暴力對待,所以才毅然決然地離婚。
去年年末,疫情緩解之後,黃嘉千便立即趕往加拿大與夏克立以及女兒團聚,不過在加拿大期間,黃嘉千遭到夏克立家暴(脖子上有抓痕),甚至因擔心一度危及到生命,從而選擇給友人打電話,並選擇在當地報警,當地警方到場要求夫妻分居,接著夏克立向加拿大法院提告並訴請離婚。
由此才發生了接下來的事情。
黃嘉千的友人曾在社交網上公開怒懟夏克立是「垃圾」,並表示,在感情世界中,再怎麼情緒失控,也不能有傷害對方的行為,這是身為一個男人的基本禮貌。
去年八月,曾有人目擊到黃嘉千帶傷現身醫院,從而引起猜測。
離婚原因在黃嘉千
當黃嘉千的好友將所有矛頭和錯誤指向了夏克立,夏克立除了做出相應的動作之外(向加拿大法院申請),他的好友也為黃嘉千列出了五大罪狀。
包括經濟能力的懸殊、婚姻咨商的強勢、不幫忙澄清緋聞、疫情期間的冷暴力等。
關於經濟能力方面,夏克立曾多次在節目中分享理財。據其透露,他每個月都會放3萬在共同的帳戶中,等同於家庭的共同開銷。再加上所有錢都歸黃嘉千管,所以一度導致他非常拮据。
由此來看,這場離婚事件充滿了「羅生門」的元素,至於後期到底走向何處,暫時不得知,但最終的結果對兩人的女兒絕對是不利的。作為夫妻,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