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讓兒媳過戶學區房給小叔,被拒婆婆慫恿離婚,兒媳:求之不得
婆婆讓兒媳過戶學區房給小叔,被拒婆婆慫恿離婚,兒媳:求之不得

有人說:婚姻經營好了是個蜜罐,經營不好,是個火坑。而婚姻的好壞,取決於夫妻雙方。
簡·奧斯汀也曾說過的一句話:「婚姻,只考慮家境是荒謬的;不考慮家境是愚蠢的。」
女人年輕時,總想著愛情至上,對父母的門當戶對言論嗤之以鼻,不以為然。等真正結婚成家了,嘗過了生活的酸甜苦辣,才懂得門不當戶不對,也就意味著你要扶貧。

01、婆婆要求兒媳把學區房借小叔落戶居住
托·霍布斯曾說:「人們每違背一次理智,就會受到理智的一次懲罰。失去理智的人生,就如脫韁的野馬,無論如何都是失控的。」
對於這一點,張娟已經嘗到了自己選擇失誤的後果。當初戀愛至上的她,不顧父母反對,執意要嫁給農村來的鳳凰男,還斥責父母勢利物質,看不起鳳凰男。
父母對張娟恨鐵不成鋼,卻又無可奈何,只能給女兒買了一套陪嫁房。當初父母買得早,房子在市中心,學區很優越,居住讀書都很方便。
而有了這套陪嫁房,張娟和丈夫婚後的生活才能無憂無慮。畢竟有了父母這套陪嫁房,張娟和丈夫可以少奮鬥十年,比同齡人起點高了不少。
然而,也正是這套陪嫁房的優越位置,讓婆家人盯上了。丈夫還有個弟弟,比他們早三年結婚,孩子都有了2個。因此,當小叔子的兩個孩子準備上學的時候,婆家人一致盯上了這套學區房。
婆婆也不含糊,直接就跟張娟提出,把她名下的這套學區房,先借給小叔子落戶居住,等孩子順利上學了,他們再把房子歸還。反正張娟此時也還沒孩子,不急於一時半會兒。

02、拒絕後婆婆慫恿離婚分房
婆婆的這個建議,大大出乎張娟的意料。原以為婆婆再如此偏心,也只會要求小叔子一家搬進來居住,可誰能想到,婆婆卻連房子都打算過戶給小叔子。
張娟有些生氣地反問婆婆,房子是我父母出錢買的,萬一過戶給了小叔子,以後我要不回來怎麼辦?我總不能拱手相讓給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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