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寇鴻萍逃稅罪成 11項罪名將被判刑!
(綜合訊)前香港小姐季軍寇鴻萍涉嫌逃稅,遭控11項罪名,她早前否認全部控罪,但經過審訊後,昨天(15日)被裁定全部罪成,案件將押後至7月22日判刑!
寇鴻萍是1982年港姐季軍,目前從事保險業,她日前遭稅務局控11項蓄意逃稅罪名。據控罪書指出,現年60歲的寇鴻萍於2009年至2017年期間,5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未支付全部費用。在2010至2012年期間,3次在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港元(約5萬1300新元);及在2012年,3次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雇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港元(約1萬7000新元)薪金。
不過,鍾永慧和孫永斌表示都未曾在其公司任職,寇鴻萍的說辭被推翻。寇鴻萍作為專業報銷員自稱對稅務不了解,這一說法被法院反駁,認為她是蓄意逃稅。
從法律文書來猜測,寇鴻萍應該虛報了公司支出帳單,9年間逃稅逾百萬港幣(約18萬新元)。目前,寇鴻萍已經被關押在政教處,案件等到7月22日再判刑。
寇鴻萍參選港姐後加入TVB,拍過不少電視劇,在劉德華版《神鵰俠侶》扮演何沅君,梁朝偉版《倚天屠龍記》出演五姑,期間主持《婦女新姿》《歡樂今宵》等節目。1987年,寇鴻萍嫁入豪門後選擇息影,離婚後轉行賣保險,2003年與富二代梁廷鏘再婚。一家四口原本幸福美滿,不過梁廷鏘在2010年捲入迷奸案,一名女模特在梁廷鏘的酒吧喝酒,酒醒後發現身處包廂衣冠不整,懷疑被男方非禮,最終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