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來我家的次數多了,與父親在一起的時間也多了。
親戚們都覺得父親母親有意重合,只是誰都不想先開口,勸我撮合父親母親復合。
我對要不要促成父母重新在一起這件事情很矛盾,我覺得母親很自私,她是在意識到跟小車司機再過下去老了沒人照顧才跟我和父親親近的,是為了她自己,而不是為了父親和我。
她為小車司機一家付出過,為什麼老了卻要回到我父親身邊?
我對母親與父親的來玩有牴觸,但我也承認,誰沒有犯過錯?只要父親樂意跟母親和好,我這個當兒子的,應該高興才是。
我先了解父親的想法。
父親在這方面有點自卑,跟我說:「你娘到這裡來是衝著你和孫女,不是沖我來的。你爸爸這樣的腿腳,別說你娘沒有跟我過的想法,就是有,也不能拖累她。」
聽得出來,父親從骨子裡還是願意跟我母親在一起的,只是沒有自信才那麼說。
了解了父親的真實想法,我再了解母親是怎想的,我跟母親說了,回到父親身邊吧,我們一家人在一起。
母親說,你父親還能原諒我嗎?我跟娘說,父親早就原諒你了。
母親說你讓我好好想想。
我知道,母親是在維護自己的臉面,如果那麼痛快地答應了回到我父親身邊,也顯得她當初的離去太草率了。
有親戚跟我說,如果我娘真的跟小車司機離婚,一定要在財產分割之外提出要小車司機補償一筆我的青春損失費。
畢竟是因為小車司機,讓我六歲就失去了母親的呵護,比同齡的孩子受了更多的苦,這種損失也應該得到補償。
我覺得親戚說的有道理,我特意寫了給法院的訴狀,要求法院判決小車司機賠償我的青春損失。一旦母親提出跟小車司機離婚,我就把訴狀交上去。
母親提出了離婚。
小車司機不同意離婚,最後由法院判決。
小車司機以我母親在與他婚姻存續期間跟我父親來往為由說我母親有背叛行為,在財產分割上應該受到處罰。
母親因此氣得心臟病復發,當場就暈倒了,辛虧及時送到醫院才沒有發生生命危險。
這件事情讓我意識到要小車司機賠償我青春損失的想法不是那麼容易實現的,萬一因為我這樣做讓母親的病情加重,得不償失。還有什麼比父母的身體健康更重要的事情?
我不但沒有向法院交那份要小車司機賠償我精神損失的訴狀,還勸母親別跟小車司機在財產分割上斤斤計較。
母親重新回到了父親身邊。我也漸漸原諒了母親。
希望母親能和父親安安穩穩走完下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