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學畢業後,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老公,我們性格比較相合,非常談得來,於是就在一起了。公婆都是教師,為人和藹,認識這一年來和他們相處的一直不錯,他們也很喜歡我。最後在媒人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彩禮還是十八萬,不過只是走個過場,婚後,父母要把這十八萬給我,作為我和老公的家庭啟動資金。公婆又向三叔家借了十萬,湊夠了十八萬,在媒人的陪同下交給了我父母,婚禮才得以如期舉行。如今,三個月過去了,父母依然不提此事,我想著在電話里也說不清楚,就和老公一起開車回了趟娘家。到了地方我才知道,父母花了三十多萬在縣城裡給弟弟買了一套房子,我經常給父母打電話,他們卻從未向我們提起。我覺得很驚訝,就問父母怎麼回事。媽媽說原來租房的地方要拆遷,而且弟媳懷孕了,這邊環境好,就在這買了一套房,還沒有沒有來得及通知我。你父母是典型的重男輕女,為了兒子,棄女兒的幸福於不顧,他們根本就沒有考慮你在婆家會受到怎樣的待遇,嫁女兒不是賣女兒,難道女兒出嫁後就不是女兒了麼?就沒有血緣關係了麼?把女兒辛苦撫養成人,難道不是為了要讓女兒幸福麼?
於是我們的婚禮也就提上了日程,公婆拿出全部積蓄幫我們全款買了一套房子和一輛代步車,公婆有自己的房子,為了避免矛盾,婚後也不和我們住一起。十月份雙方父母見了面,商談有關婚禮的事宜,父母向老公家要十八萬的彩禮,而且不給我任何嫁妝,因為公婆已經把房子裝修好了,沒嫁妝也無所謂。但是關於彩禮一事,公婆有點意見,我們這邊有房的話,一般都是給5、6萬的彩禮。雙方為此一直談不攏,險些耽誤預定婚期。
婚後,媽媽沒有提這十八萬的事,我以為過一段就會給我了,也就沒問,但是一個月過去了,父母仿佛把這件事給忘了,我就給父親打電話隱晦的提了一下。因為我和老公商量過,等錢拿回來先把三叔家的錢還了。父親卻說家裡有急事要用錢,讓我再等兩個月。我當時就傻傻的相信了,想著父親無論如何也不會騙我。我還信誓旦旦的向公婆打保票,讓他們不用擔心。
隨後我向父母提及彩禮的事,沒想到父母立刻就翻臉了,說我大學四年花了家裡十來萬,還沒有幫家裡掙錢就結婚了,彩禮錢幫弟弟買房子了,還把我和老公都訓了一通,我當時腦子完全懵了,面對他們的訓斥說不出一句話,不停的掉眼淚,這就是養育了我二十多年的父母?你們怎麼能拿女兒的幸福撒謊啊?你們讓我怎麼面對公婆和老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