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62歲的彭大爺對前來勸說自己的妹夫大吼:
你們不要再為難我了好嗎?把房產證交給我,這是我的事兒,房子也是我買的,你們憑什麼為難我?
他之所以會這麼生氣,是因為他想跟小24歲的女友結婚,女友提出了要求,要老彭把這套房子過戶到她的名下。
彭大爺是願意的,但房產證一直以來都是兒子保管,兒子不同意這樁婚事,也就不願拿房產證出來。
而彭大爺認為,房子是自己的,他有權利處置,跟外人無關。
那些打著為他好的旗號的人,無非是為了他們的一己之私,卻不顧他的感受,犧牲了他們的利益。
老彭年逾六旬,眼睛幾乎看不清東西,接近失明,生活很難自理。
如果這個時候有一個到40歲的女人,願意陪伴他,照顧他的晚年生活,不管對老彭還是其兒子來講,都是好事。
那麼,女方要求過戶一套小房子也是合情合理的。
畢竟如果找一個保姆去照顧彭大爺,也需要不菲的費用,更何況這個女友李雁是彭大爺中意的,其他的保姆未必能入他的眼。
可為什麼兒子彭佳就是不同意這門親事,不願意讓李雁來照顧老父親的晚年呢?
其實李雁跟老彭已經生活了11年,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這麼多年的朝夕相處,
讓老彭對她產生了深深的依賴感。
可為何兩人11年之前沒想領證結婚,到了這個年紀了才想到要結婚呢?這件事還得從頭說起。
02
11年前,離異的老彭在歌廳認識了才27歲的女職員李雁,李雁雖說年紀不大,卻也已經經歷過了一段失敗的婚姻,原因是她無法生育。
兩個離異的人一見傾心,雖然相差24歲,但當年才51歲的老彭年紀不算大,且有正式單位,工資不低有存款,在李雁眼中,可不就是個鑽石王老五。
於是,兩人不顧年齡的差距就走到了一起。
後來,他們還領養了一個女兒,如今也已經八九歲,跟他們一起生活,一家三口,其樂融融。
對於李雁,老彭付出了一片真心。
在十多年前,他就花了20萬,給女方在老家蓋了一棟房子。
另外還一次性花了5萬塊錢給她買保險,以後她每個月可以領1200塊,晚年的生活也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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