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的手機掉在地上,螢幕完全碎了,甚至機身也已經嚴重變形。
蒙娜哭哭啼啼解釋,說她看電視的時候不小心碰掉手機,摔碎螢幕,求我原諒她,還說她會賠我一部新款手機。
我當然不信。
鬼都不會相信她的話!
手機掉落摔碎螢幕情有可原,但機身呢?分明是被榔頭之類重物狠狠砸過,否則不會損傷如此嚴重。
我裝作事已至此只能這樣,勸她不要往心裡去。
蒙娜馬上不哭了,變臉比專業演員還要快。
我心裡冷笑,暗道正合我意!
若是以前沒有懷疑過她,我肯定被蒙娜第 N 次坑了。
他們以為手機壞掉,數據導不出來,我就沒了證據,從而可以從容退保、騙保。
這是真的將洪浩當成傻瓜了。
但現在的我,怎麼可能不留下後手?
實際上,手機上的合同原件、交款收據,那些照片早已被我存在電腦里,並且在網絡空間還有備份。
而且我相信,騙保這種事絕非針對我洪浩一個人,怕是蒙娜和程剛早有預謀。
此類勾當說不定已經干過不止一次,只是這次他們的黑手伸向我而已。
我找到我們賓館法務,得知賓館的保險業務也在蒙娜任職的保險公司投保,不過並非蒙娜小組的客戶。
藉此機會,我自告奮勇幫著聯絡保險公司,反正我們賓館人員緊缺,我所在的網絡部平時又不忙,法務那邊樂得讓我跑跑腿送個文件。
於是,我刻意和保險公司業務專員搞好關係,並且沒有透露我和蒙娜的真正關係。
一來二去,請吃幾頓飯後,我們開始稱兄道弟。
在我有意無意引導下,業務專員告訴我,他們單位內部競爭很激烈,大部分人還算不錯,但程剛小組卻違反行規不是個東西,他們不但明搶客戶資源而且還在保單上動手腳。
「等著吧,那幫傢伙沒幾天可蹦躂的,上面已經著手調查了!」對方說道。
我的心頓時放下。
人不作不會死,像蒙娜和程剛這種黑了心吃慣拿慣的傢伙,就算我不下套算計,他們也逃脫不了法律制裁。
我要做的,就是提供證據,為這把火添上足夠的柴,讓它越燒越旺!
我裝作擔驚受怕的樣子,質問對方,我們賓館可是在你們公司投的保,程剛他們出問題不會連累我們吧?
業務專員拍著胸脯保證絕無問題,為了打消我的疑慮,甚至透露了更多細節。
於是,我知道自己需要做什麼,並且不只是提供證據這麼簡單!
12.
我更加留意蒙娜一舉一動。
看到她的情緒越來越不安,想必已經察覺有人準備搞他們,這是心生忐忑的表現。
終於,我發現蒙娜有出逃跡象,她已經連續兩天晚上整理東西了。
能讓你們逃了?
放心,地獄大門早就大敞四開等著你和程剛向里鑽!
我的實名舉報電話,不但打給蒙娜任職的集團公司紀檢委,並且向公安機關報案。
於是,那天早上蒙娜被警方堵在家裡,同一時間程剛被抓捕歸案。
我的證據成為突破蒙娜心理防線的導火索,不出兩天她全都交代了。
讓我意外的是,程剛由於累犯作案並且對抗公安審訊,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沒收所有非法所得鋃鐺入獄。
可蒙娜,並未受到嚴苛的法律制裁,原因很簡單,她是初犯!
程剛的確多次違規、騙保,但蒙娜來公司的時間只有一年多,起初和程剛混在一起的時候,出於自身安全考慮,程剛並未將她拉下水。
直到蒙娜徹底背叛我投入程剛懷抱,他們這才密謀向我伸出魔爪。
蒙娜逃過一劫,不過這倒是正合我意!
因為還有個人沒有受到懲罰。
那家大型企業副總張健,我並不打算輕易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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