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東是一家超市的主管,月薪4000齣頭,我們倆是通過同事介紹認識的。小東不嫌棄我是二婚,更不嫌棄我兒子,和他交往了一年,哎,小東非常疼愛我和兒子,看著兒子跟小東一起快樂的玩耍,我突然有了種家的感覺,我也應該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於是我跟小東結婚了。
婚後小東主動交出了財政大權,人家都說二婚夫妻最缺少的是信任,看到小東如此信任我,我很感動,我更珍惜和小東這份來之不易的感情。
小東對我兒子一如既往地好,而現任公婆也非常喜歡我兒子。他們隔三差五地來看望我兒子,每次來都帶來大包小包的玩具,一家人其樂融融。
這樣平淡的生活過了三年,一場疾病卻來臨了,兒子突然患了重病,當時治療費用需要30多萬,可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女人,面對30萬的手術費,我實在無能為力,而小東也也是普通通家庭。
雖然前夫送來了5萬,可這也是杯水車薪,就在我打算放棄給兒子治病的時候,小東送來了40萬。後來兒子做了手術,手術很順利。
當我問到這筆錢的來源,小東告訴我:是他母親賣了她的住房,湊齊了40萬。
我兒子並不是婆婆的親孫子,可婆婆居然願意賣房給兒子治病,我感動不已。對於婆婆的這份恩情,我這輩子拿什麼去報答,我只能用我的餘生好好去孝順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