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婆婆因吃醋兒子寵愛妻子,後花15萬雇兇殺害兒媳,一審法院被判處其死刑。
張蘭芝,女,出生於1957年。張蘭芝因自小被父母叫出去向鄰居討飯吃,故被鄰居及其父母生厭。後父母將其送人收養。養父養母視其如已出,待其很好,但其始終認為其系沒人要的孩子,故對養父養母的好,從來不待見,並想儘快離開這個家庭。
長大後,其經媒人介紹,認識一個家庭富裕的紈絝子弟。為了可以儘快離開這個家,張蘭芝不顧養父養母的勸阻,決定嫁給這個人人見而遠之的男子吳家立。
2人結婚後不久,張蘭芝便懷孕了。由於丈夫的花心,加上張蘭芝的怪癖性格,2人之間的裂痕也越來越大。於是,生性好強的張蘭芝,便決定對丈夫的所作所為視而不見,一心把所有希望與寄託,都放在其兒子吳笗身上。
吳笗大學畢業後,張蘭芝多次花錢找媒人為吳笗介紹對象,但要求甚高的張蘭芝,沒幾個能看得上。就算勉強幾個能夠勉強符合其要求的,但最終也未能成事。
與此同時,吳笗自己認識一位女護士趙陽並與之確定了戀愛關係。但張蘭芝卻認為趙陽配不上其兒子,故無論趙陽如何討好、遷就、忍讓,也於事無補。後趙陽打算放棄,與吳笗分手時,在吳笗的極力挽留下,2人不但沒有分手,反而領取了結婚證。
對此,張蘭芝耿耿於懷,認為吳笗是典型的養大兒子忘了娘。故趙陽與吳笗結婚後,無論趙陽如何努力,張蘭芝仍然要故意找茬,如果吳笗稍有幫趙陽說話,只會令張蘭芝更加生氣,並會變本加厲地指責趙陽。
除此以外,張蘭芝還到處和他人數落趙陽的不是,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是非曲直心中有數,只是礙於面子,沒有當面戳穿。
2015年夏天,張蘭芝抱著孫子在公園,再次數落趙陽時,那些大媽實在聽不下去了,便逐漸各自離去。這時,有一個陌生男子趙平,提出可以找人幫張蘭芝「排憂解難」。
2016年2月,張蘭芝通過趙平介紹,認識了男子趙建國。後經3人商議,以張蘭芝先行支付5萬元,並提供作案用的電動車、手套等工具為條件,趙建國負責殺害趙陽。成功後,張蘭芝再支付10萬元。
2月16日早上,趙陽如往常一樣下樓去上班時,被在一無人居住的樓梯口等待的張蘭芝喊了一聲,並叫趙陽過去,稱其有話要說。沒有半點防備的趙陽,走過去後,剛開口問什麼事時,被早已埋伏在此處的趙建國從身後捅了一刀。看到趙陽血流如注,趙建國頓時就慌了,趕緊扔了刀就逃離現場。後張蘭芝怕趙陽不會死,便撿起地上的刀又往其身上捅去,後導致趙陽當場身亡。
群眾報警後,警方通過小區監控一查便懷疑張蘭芝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便對其刑事拘留,同時,已逃往河南的趙平、趙建國也被抓獲。
2016年10月,寧波中級人民法院同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張蘭芝死刑;判處趙建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處趙平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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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以案說法:
婆媳關係難相處,這是許多家庭普遍存在的現象。但本案並不是因婆媳難相處而引起發的。本案的發生,完全是張蘭芝性格扭曲、自私自利、自以為是、法律意識淡薄等而導致的。因此,張蘭芝今天的下場,完全是咎由自取,屬自作孽!
張蘭芝親手殺害了其兒子的妻子、其孫子的母親,最終導致2人同時失去兩位至親,令人唏噓!
法律對張蘭芝、趙平、趙建國等3人行為的評價是故意殺人罪。即張蘭芝、趙建國主觀上對趙陽死亡的結果,持追求、放任的態度,客觀上也實施了殺人行為,且造成了趙陽死亡的結果。故符合故意殺人罪的主要構成要件。而趙平因明知他人慾實施故意殺人行為,卻仍然積極為其提供幫助,故系本案共犯,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剝削他人生命健康權致人死亡的,處死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雖然趙陽身上第一刀系由趙建國所刺,但根據法醫報告,造成趙陽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張蘭芝後補的幾刀。據此,法院判處張蘭芝死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最後,兒孫自有兒孫福!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中,都會經歷不同的階段,作為父母理應客觀看待,切勿有違悖倫理的扭曲心理!
不可否認,張蘭芝的前半生是可悲的,但其後半生行的行為是不能被原諒的!希望大家要引以為戒!
對本案,大家有什麼看法麼?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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