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早上,趙陽如往常一樣下樓去上班時,被在一無人居住的樓梯口等待的張蘭芝喊了一聲,並叫趙陽過去,稱其有話要說。沒有半點防備的趙陽,走過去後,剛開口問什麼事時,被早已埋伏在此處的趙建國從身後捅了一刀。看到趙陽血流如注,趙建國頓時就慌了,趕緊扔了刀就逃離現場。後張蘭芝怕趙陽不會死,便撿起地上的刀又往其身上捅去,後導致趙陽當場身亡。
群眾報警後,警方通過小區監控一查便懷疑張蘭芝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便對其刑事拘留,同時,已逃往河南的趙平、趙建國也被抓獲。
2016年10月,寧波中級人民法院同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張蘭芝死刑;判處趙建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處趙平有期徒刑八年。
以案說法:
婆媳關係難相處,這是許多家庭普遍存在的現象。但本案並不是因婆媳難相處而引起發的。本案的發生,完全是張蘭芝性格扭曲、自私自利、自以為是、法律意識淡薄等而導致的。因此,張蘭芝今天的下場,完全是咎由自取,屬自作孽!
張蘭芝親手殺害了其兒子的妻子、其孫子的母親,最終導致2人同時失去兩位至親,令人唏噓!
法律對張蘭芝、趙平、趙建國等3人行為的評價是故意殺人罪。即張蘭芝、趙建國主觀上對趙陽死亡的結果,持追求、放任的態度,客觀上也實施了殺人行為,且造成了趙陽死亡的結果。故符合故意殺人罪的主要構成要件。而趙平因明知他人慾實施故意殺人行為,卻仍然積極為其提供幫助,故系本案共犯,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剝削他人生命健康權致人死亡的,處死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雖然趙陽身上第一刀系由趙建國所刺,但根據法醫報告,造成趙陽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張蘭芝後補的幾刀。據此,法院判處張蘭芝死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最後,兒孫自有兒孫福!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中,都會經歷不同的階段,作為父母理應客觀看待,切勿有違悖倫理的扭曲心理!
不可否認,張蘭芝的前半生是可悲的,但其後半生行的行為是不能被原諒的!希望大家要引以為戒!
對本案,大家有什麼看法麼?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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