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紫妍:被迫陪睡31人近百次,最多一次4人,慘遭道具虐待,29歲弔死家中
她只是一個柔弱的女性,她只想好好演戲賺錢,她為什麼會遭受這些?
她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或許有人會說,這個人怎麼那麼傻,她不會報警嗎,不會換其他工作嗎?不會逃嗎?

你覺得她不想嗎?她逃得掉嗎?
先不說逃了要支付違約金,只要她敢有一絲反抗行為,就會被公司的人毒打。
被關在黑屋子裡,被十幾個人毆打,打到她屈服為止。

如果報警呢?這就更可笑了吧。她服務的是什麼人,大家心裡都清楚,誰敢得罪。
如果選擇報警,張紫妍不僅星途全毀,甚至都沒有辦法生存。
畢竟,在很多人眼裡,受害者也是「髒」的。
即便要承受世人的眼光,張紫妍在自殺前,還是選擇過報警。
沒想到卻被當時的執法人員用言語羞辱,用輕佻的態度要求張紫妍詳細講述被性侵的過程。

張紫妍的後輩尹智吳曾13次為張紫妍案作證。
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早就說過裡面涉及人員名單,但是警察始終不採信,也不公布。
而且更荒唐的是,後來才發現當時的檢察官是其中一名嫌犯的老婆。

大家肯定關心最後這些惡魔怎麼樣了。
她所屬經紀公司的金姓老闆和劉姓經紀人,於2010年11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但以緩刑2年及社會服務160個小時社結案。
受害人死了也就換來這個結果,那其他人呢?其他人現在還在逍遙快活呢!

這件事情和我們有關係嗎?或許是沒有的。
但是誰能保證你身邊那個看似正常的人,背後是否經歷了一些不為人知的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