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與兒子聯手,讓兒媳去找親家給小姑子要十萬陪嫁錢,兒媳:沒門

「小敏啊,媽是非常反對你跟那個外地男孩子交往的,這門不當,戶不對的,他們家的條件,太差了,你還是跟那個外地男孩子,分了吧。」
「媽,我們家,有缺過錢嗎?條件差點,又怎麼了?只要對我好,就行了。」
父母的反對,並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在女兒強硬的態度下,父母最終同意了他們的婚事。
施立敏父母是知道的,如果讓陳正發在他們婚前,讓陳正發自己在當地縣城買房的話,那真的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自己就在女兒婚前,為女兒買了一套三室居的房子,當然了,父母是以施立敏一個人的名義的買的,那當然房子就在女兒一個人的名下,而父母卻是個人精,在簽合同時,他們卻加上了,如果女兒婚後不幸福,他們有權力收回房子。
就這樣,施立敏在沒有要房,沒有要彩禮的情況下,與陳正髮結婚了……
兩人結婚後,陳正髮帶著施立敏回老家,在陳正發的老家,施立敏是住不習慣的,但是由於兩人剛結婚,施立敏又是城裡的人,所以公婆對她,倒是挺客氣的,這也讓施立敏覺得,陳正發的家庭條件不好,但是家人卻挺好相處。
唯一讓施立敏感到心中不滿的,就是小姑子了,小姑子也成年了,但是卻不出門找事做,整天就在家裡無所事事,而且當著她的面,就來找公婆要錢,更讓她不滿的是,公婆不給錢,讓小姑子直接找兒子要。而陳正發在看到妹妹走過來時,毫不吝嗇地拿出一千塊給了小姑子。

而陳正發的工資,一個月也就六千,這妹妹要錢,也就隨口一要,陳正發就給了一千,施立敏當時真的有點搞不懂了。
施立敏的出生家庭好,對於錢上面,她從來沒有在乎過,所以這一段小插曲,她也很快忘了……
一年後,施立敏生了個男孩,孩子生下後,陳正發與父母,倒是挺高興的,但是陳正發這時卻對施立敏說道:
「立敏,你看現在我們孩子都生了,那房產證上面,可不可加上我的名字了?」
「我問問我爸媽吧。」
當施立敏問自己父母時,想把房產證加上陳正發的名字時,父母真是恨鐵不成鋼。父母並沒有同意這事,而是直接跟女兒說,如果她還提這事的話,就把房子收回去。
施立敏父母態度強硬,這才打消了陳正發要在房產證上面加名的事情。
施立敏坐月子時,婆婆說路遠,她暈車,所以就沒有過來伺候兒媳坐月子,施立敏坐月子,是自己母親伺候的。這之後,施立敏又讓母親幫忙帶起了外孫。

一晃眼,孩子五歲了,而這時的小姑子,早已到了出嫁的年齡,但是由於小姑子天天在家啃老,而且在找對象上面,要求也高,所以小姑子這些年,一直都在找對象,但是無奈,都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男孩子。
周末放假,施立敏剛買菜回來,推開門,抬頭一看,公婆與小姑子三人,來到了他們的家裡,施立敏剛進門,婆婆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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