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意味著把兩個人融為一個整體,變成一個充滿愛意的家庭,無論走到哪裡,都有一個亮著燈的家在等著你,家裡都有一個牽掛你的人在盼著你回來,這樣的等待和牽掛是夫妻之間一種最溫情的責任。
可婚姻就像一件珍貴的瓷器,如果不懂得好好愛惜和呵護,就會很容易碰傷或摔碎,一旦有了破損後,想要把它粘好,卻相當困難,甚至還有可能永遠也粘不好。25歲女子麗華2年前因為賭氣把婚離了,當她又想跟前夫宏宇復婚時,卻沒那麼容易。
01
4年前,麗華和宏宇經人介紹認識後,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係。相戀一年後,因為麗華懷孕了,兩人便奉子成婚,婚後小兩口一直和公婆生活在一起。卻不料,他們的婚姻生活在婚後的第一個春節里就發生了變化。
按照當地的風俗,新婚夫妻頭一年的大年初二,娘家人要去婆家看望女兒。可麗華的娘家人在那天卻拖到了中午飯點時間,才通知他們說要過來吃午飯,讓公公婆婆很不高興,不過婆家人還是帶娘家人去飯館吃了一頓。
午飯過後,麗華因為看到婆家人從頭到尾都沒給娘家人好臉色,就跟丈夫宏宇念叨了幾句,沒想到因此導致兩家人起了紛爭。公公憤怒地把家裡的所有窗戶玻璃都打爛了,還氣勢洶洶地要打她的母親,直到報警後才平息這場意外風波。
衝突過後,麗華也賭氣地跟著娘家人一起回去了。在娘家住了幾個月後,丈夫卻一直都沒有要去接她回家的意思。眼看要到端午節了,她只好去找村委,村幹部最後幫她聯繫上了公公郭師傅。
雖然兩家人鬧了矛盾,但郭師傅還是希望兒子兒媳能好好過,就把兒媳婦麗華接了回來。沒想到,剛接回家半個多月,兩家人又發生了衝突。
據麗華說,端午節過完不久,她母親主動放下兩家人之間的隔閡,去給他們送粽子,結果卻沒有得到丈夫和婆家人的好臉色,兩個媽當時就鬧了起來。因為娘家媽說了一句宏宇不是婆婆親生的,把婆家媽氣得要動刀子。麗華當即去維護娘家媽,雙方最後鬧得不歡而散。
儘管兩家人再一次鬧翻了,郭師傅仍然希望兒子兒媳能好好過。為了避免事態擴大,事後他主動帶著老伴搬到了另外一個住處。可麗華並沒有珍惜公公婆婆給他們獨處的這次機會,而是又跟著母親跑回了娘家。
在娘家待了一段時間後,見丈夫不僅不來接她回家,還連話都不跟她說了,便跑回來賭氣質問丈夫是不是不想過了,要是不過了就去離婚。誰知丈夫也很乾脆的同意了,兩人就那樣在一氣之下把離婚手續給辦了。
根據當時的離婚協議,孩子歸麗華撫養,前夫宏宇按時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現在孩子快3歲,該去上幼兒園了,可孩子的戶口還是個麻煩,而前夫不但沒給孩子的撫養費,還不管孩子上學的事情。無奈之下,她請來了記者幫忙,希望能跟前夫好好協商,把問題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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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跟著麗華和她的母親一起來到前夫宏宇家後,因為宏宇外出打工了沒見著。宏宇的父親郭師傅得知大家的來意後,首先表明態度說,兒子和麗華已經離婚了,他不想再管他們的事情了。
當提到孩子戶口的事情時,郭師傅說他們一直都同意把孩子的戶口遷走,而且為了不耽誤孩子上學,他們也早就把屬於孩子的戶口單頁給了麗華,讓她去辦理遷戶手續。
可麗華的父親卻說,他們村正在辦理搬遷,戶口只能出不能進,所以孩子的戶口根本就遷不過去。對於孩子報名上學的問題,還得麗華和前夫兩個人好好商量才行。
記者單獨跟郭師傅溝通了近半個小時後,他才幫忙聯繫上了兒子宏宇。可宏宇卻表示他也關心孩子,但不願意露面溝通解決問題。聽他話里的意思是,因為跟麗華沒法生活才把婚離了,可離婚後麗華又一直在糾纏他,想跟他復婚,而他並沒有復婚的想法,所以,他不想和麗華碰面。
這時記者才知道,麗華說是為了孩子上學的事情來找前夫,實際上是以此當藉口來找前夫提復婚要求。當記者再次回到郭師傅家裡時,剛好聽到麗華正在跟郭師傅好言好語地說:畢竟我和宏宇已經有過一段婚姻了,還有一個孩子,我只想跟他正兒八經地過日子,沒有什麼別的意思。
可不管麗華怎麼說,郭師傅都不為所動,還當即表示因為以前麗華的娘家父母參與得太多,讓他們寒了心,所以他沒法接受麗華再進他們家門了。一旁郭師傅的老伴也表態說:兩家人根本就過不到一塊去。
看得出來,老兩口對於麗華想要復婚的事情都難以接受,可麗華仍然不願意放棄,她真心實意地說:我想好好跟他過日子,不求別的,只過日子,不論貧窮,不論富有,不管是有錢沒錢,就算人家吃魚吃肉,我吃饅頭鹹菜,我都情願。
從麗華的言行舉止中,都能看得出來,她很後悔自己當初不該賭氣把婚離了。她再三表示自己現在已經知道錯了,所以誠意滿滿地想要和前夫復婚,然後一起重新建設出一個幸福的家庭。
可不管她做了多大的努力,都沒能得到前公公婆婆的支持,前夫也總是躲著不願意和她見面。記者見狀,便再次電話聯繫上宏宇,把麗華想復婚的誠懇態度轉達給他聽,卻不料宏宇說了一句這樣的話:我接受不了她再婚的事情。
宏宇此話一出,記者感到十分納悶,難道如此執意要復婚的麗華已經再婚了嗎?麗華卻趕緊解釋說,她那是假結婚。
03
按照麗華的說法,她離婚不久後,舅舅一個朋友家正好趕上搬遷,可這個朋友30多歲了還沒有結婚對象。為了多領一份搬遷款,就找她幫忙,用假結婚的方式去領取了結婚證。對方把搬遷款領到手後,兩人又去辦理了離婚手續。
在麗華看來,她只是好心給別人幫了一個忙,兩人也只是去領了本結婚證,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夫妻關係,然後又去領了本離婚證,所以她覺得這根本就不算是再婚。可在宏宇看來,她跟人家領了結婚證就是再婚,就算後來辦理了離婚手續,也只能算是再婚再離,所以他沒法接受這種事情。
要說這麗華也真是糊塗,助人為樂本來是一件好事,但婚姻大事不可兒戲,更不應該拿來與人方便。一旦跟人領了結婚證,在法律上來說,你們就是合法夫妻。就算及時離了婚,你們的婚姻備註欄里也將會留下相應的記錄,而且不管過去多長時間,你們仍然可以說是彼此的前任。
麗華也承認這件事情確實是她做錯了,希望前夫能相信她,並原諒她。可前夫表明態度說:他們以前的婚姻本來就因為大人之間的矛盾弄得沒法正常生活了,離婚後他也就沒有復婚的打算,而麗華再婚的事情,讓他更加覺得再回頭都沒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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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得知前夫堅持不願意復婚的態度後,麗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蹲在一旁泣不成聲。看得出來,她的內心非常渴望前夫能再給她一次機會。可有些人和事一旦錯過了,就有可能永遠也追不回來,只能讓它成為過去式。就算你再怎麼沉浸在對過去的懊悔和悲傷中,也將無濟於事。
經過一番勸解後,麗華也漸漸認清了現實,表示如果前夫要是實在沒法接納她了,她會打消想要復婚的念頭。前夫也表示,只要麗華不再提復婚要求,他也願意找個時間和麗華好好溝通解決孩子上學的問題。
見前夫有了態度後,麗華又說按照離婚協議,前夫應該每個月支付孩子700元撫養費。可這兩年來,前夫並沒有履行,現在她希望前夫能把撫養費付給孩子。前夫卻說錢都被她拿走了,讓她無法接受。
原來,當初在結婚時,前夫宏宇家給了麗華家12萬8千元彩禮錢,麗華家當時說了會把錢和三金都陪嫁過去,可結婚後,宏宇家並沒有看到任何陪嫁。因此他們現在因為那筆彩禮錢的緣故,不願意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了。
可麗華卻說娘家當初給了她4萬8千元陪嫁,婚後她把那筆錢全部給了前夫,沒想到前夫現在竟然不承認了。在雙方互不相讓的情況下,記者諮詢了特約律師。
根據律師的說法,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雙方應該對財產情況已經進行了分割,後續問題就應該按照離婚協議執行。如果對方不願意履行,作為監護人的母親可以替未成年的子女提起訴訟,或者等子女年滿18周歲後,由子女來確定是否要求父親支付撫養費。
記者通過電話把律師的話轉達給宏宇聽了後,他的態度依然不是很明朗。而麗華最終表示,她和宏宇畢竟夫妻一場,不想把事情鬧到法庭上,她會再找機會心平氣和地跟宏宇協商解決問題。
真心希望他們都能明白,離婚已經給孩子造成了傷害,既然不能復婚重新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那麼以後就要把大人之間的恩怨放到一邊,先妥善安頓好孩子,要儘可能地讓孩子快樂、健康地成長。
結語
經營婚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彼此包容、忍讓和理解。如果兩個人都堅持做原原本本的自我,發生衝突時誰都不肯讓步妥協,遇到問題時誰都不願調整自己,結果只會加劇兩人之間的矛盾,如果一再地固執下去,就只有離婚這一條路可走。
麗華和宏宇看似是賭氣離婚,實際上是因為他們兩人都不懂得如何度過新婚過後的磨合期,也不懂得該如何調劑兩家大人之間的矛盾,更不懂得在遇到衝突時該採取讓步和妥協,他們總是按照自己原本的性子來,才導致兩家人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從而擾亂了他們自己的婚姻生活。
如果在第一次春節里,麗華在明知婆家人臉色不好的情況下,能夠沉住氣不念叨丈夫,而是先去了解娘家人為什麼會來遲的原因後,再去跟婆家人好好解釋,並表達歉意,就不會發生雙方大人大打出手的事情。同樣的道理,如果宏宇在聽到妻子的念叨後,能代表父母跟岳父母表達歉意,也會避免衝突的發生。
可他們每次都是任由衝突發生後,麗華就丟下殘局跑回娘家,而宏宇也是聽之任之,在誰都沒有反思問題的癥結所在,也不願意低頭妥協的情況下,才讓剛結婚不久的兩個人就走到了分道揚鑣的地步。
而更加離譜的是,麗華離婚後,心裡明明後悔不已,還想跟前夫復婚,卻又跟別人去領取結婚證。不管她的再婚是真是假,結果都毫無疑問地成為了她復婚的阻礙。所以,要說後悔的話,她更應該後悔自己不該做這件不合常理的事情,因為有可能讓她徹底失去復婚的機會。
人們常說,世上沒有後悔藥。所以,凡事都要三思而後行!
感謝你的閱讀!你覺得麗華和宏宇往後還會有復婚的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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