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縱眼望去,普天之下,芸芸眾生,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東奔西走,即使是看起來光鮮感人的慈善活動,也大多是為了博取個人名望,並非是不圖任何回報。
然而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通過不法途徑謀得的錢財雖然來錢快,但也會以驚人的速度失去。看看監獄裡的高官、企業高管,密密麻麻,數不勝數,一片哀嚎。
除了賄賂、偷竊搶劫、敲詐、私挪公款等不法途徑之外,還有的捷徑處在灰色地帶,既沒有白手起家這麼光明正大,也算不上違法——比如被富婆富豪包養。
在b站看到一個視頻,一位名叫威廉的男生分享了自己21歲時與40歲富婆談戀愛的經歷,戀愛6年期間,這位身價上百億的富婆每個月給他3萬生活費,外加各種節假日生日紅包,最後分手還送給他一套上海的房子,讓每月只有1000塊錢生活費、為一小時30塊的兼職早出晚歸的同齡人,羨慕嫉妒。
威廉回憶經歷的情緒非常心平氣和,在他看來,這是一場關係平等的正常戀愛,有付出,有收穫是應該的,只是女方比他大了19歲,他沒有絲毫的後悔、羞恥之心。
但是大部分網友還是三觀很正,評論區一針見血:這不是一場單純的真情戀愛,而是跨越階層的被包養行為。
還有的網友言辭犀利,直指人心:看到中間,說分手想要一套房做紀念,屬實蚌埠住了,就這還裝純呢??又當又立。
對於一些不算違法的社會行為,或許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標準,很難肯定地說他是對與錯。他將40歲的富婆稱為前女友,或許判斷標準是對方的長相身材是否屬於上乘,而不是兩人判若雲泥的年齡、社會閱歷和財富差距。
有錢的女性可以通過各種醫美手段,讓自己保養得年輕漂亮、時尚氣質,所以她就不是40歲的大媽/阿姨,而是漂亮的前女友。
評論區里,有人羨慕他的這段非凡經歷,甚至還批評那些指責他的人,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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