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我也想要。
回家之後,我跟在廚房裡忙活的張明朗撒嬌,「我今天遇到林嬌嬌了。托她的福,我第一次摸到了香奈兒的包,手感太好了,你也給我買一個唄!」
張明朗從廚房裡端出一碗紅燒肉。
「你跟林嬌嬌那種人比什麼啊!她不知道跟了多少男人,就不是正經過日子的女人,跟她比,太掉價!乖,快洗手,我給你做了你最愛吃的紅燒肉。」
紅燒肉!又是紅燒肉!
我瞥了那碗油膩膩的紅燒肉,突然失去了跟張明朗說話的慾望。
我們可能真的不適合在一起。
那晚,我早早就睡了。
張明朗明知道我生氣,但還是沒有像我期待的那樣,鬆口說送我一個包。
而真正讓我下定決心跟張明朗分手的,是關於「包」的另外一件事。
同學聚會後不久,公司派我去參加一個行業年會。
領導特意將我叫到辦公室:「小美,你去了,代表的就是單位的形象,穿著打扮一定要上心!」
領導都這麼說了,我計劃買個好點的包帶著去。當然,這回我也不指望張明朗了。為了防止他逼逼,我計劃用自己的錢買。
從大學畢業開始,我零零星星攢了有一萬多塊,這錢一直放在張明朗手裡。
因為我們要共同攢錢買房。
但我現在不想這樣了。
我讓他把那筆錢還給我。
沒想到他居然不同意。
「只是去一次年會,又沒人認識你,何必花一萬多買個包?」
我也不高興了,「別人的男朋友都送包送項鍊,我也不指望自己有那個好命了。我花我自己的錢,你還不同意上了,憑什麼?」
「咱倆不是還要存錢買房嗎?」
我更生氣了,「嫁漢嫁漢,穿衣吃飯!買房應該是你自己的事,你沒本事,還有臉拉我跟你一起存錢?」
張明朗被我說到痛處,氣得面紅耳赤,摔門而去。
他還有臉摔門?我懶得理他,只是給他發了一條微信:「如果你不讓我買包,咱倆就分手。」
因為包,我跟張明朗冷戰了七天。七天之後,張明朗怕我真的分手,送了我一個高仿 LV。
「小美,這個包也很不錯呀!要我說,那些大牌子,就是掙你們這些年輕小嫚兒的錢!一萬塊錢,都能夠買半個平方啦!」
到了年會現場,果不其然,所有企業代表都是名牌傍身。
我拿著那個假包,心裡有點忐忑。
好巧不巧,這時候,我遇到了那個說「買金首飾的張明朗有點土」的同事。她看見我的包之後就湊了過來,「哎呀,太陽從西邊出來啦!小美也背 LV了!」然後瞪著眼辨認著款式,「馬鞍包呀!我看看,嘖嘖,誰給你買的呀?在哪買的呀?」
「我男朋友送我的。」我只能這麼說。
同事一臉「果然如此」的表情,仔細看了看包的五金件之後,嘆了口氣:「這個張明朗,真能糊弄人!小美,你被騙了,這包是假的!」
「這包是假的」這五個字,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儘管大家只是臉色微變,沒有再交頭接耳……但我還是跑出了會場。在我跨出大門的瞬間,一個聲音飄到我耳朵里:「背假包的人是怎麼想的啊?」
我在全行業的人面前失了面子。
回家後,我跟張明朗大吵一架。
但他並不覺得這有什麼,還罵我虛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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