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娛樂圈的大八卦大概就是王力宏前妻李靚蕾的爆料吧。
說實話,王力宏這款性取向存疑的從來不是我的菜,所以在這件事出來之前,我對他家的信息是知之甚少。
我看完此款爆料,我的第一反應是,王力宏居然約炮嫖娼都搞過,但居然真的不是gay!
李靚蕾的這個爆料是ins和微博同發的。
李靚蕾爆料的結尾說,希望這份爆料對於大家的「人生能有一點啟發和意義」。
所以,我們就來看一下爆料的facts,然後談一下啟發吧:
1.王力宏有強姦犯之嫌。
前妻說,她認識王的時候,她未成年只有16歲,而王有26歲。
王因為她很漂亮,在自己還有女朋友的時候就電話追求女主。而且在和女主滾了床單之後,卻說我不談感情。
坦白講:如果這段屬實,而且發生在女主未成年時期,美國人王力宏應該被繩之以法。根據美國聯邦法律,若受害者年齡在12-18歲之間,且加害方年齡比受害方大4歲以上,不論未成年者同意與否都被視作強姦。
美國法律有個概念叫age of consent(同意年齡),是指能夠在法律上獨立同意進行合法性行為的最低年齡。即使不存在,一方對另一方的暴力以及威脅。法院的認知仍是未成年人到脅迫,因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在法律上無法同意發生性關係。
2.王力宏作為一個浪蕩渣男,為何會突然結婚,此文沒有解釋。
可能性有二:
原因一:王力宏知道自己是個強姦犯,通過結婚來洗白。
這個在美國最近的娛樂巨星R. Kelly的案件中,是同樣套路。
以歌曲《我相信我能飛》(I Believe I Can Fly)R Kelly今年11月因性侵被判入獄96個月。
庭審爆料之一就是R. Kelly在1994年與為了掩蓋自己強姦R&B女歌手阿莉婭(Aaliyah)的事情,讓她修改年齡和她非法結婚,當時她才15歲。
R.kelly和他15歲的前妻
原因二:王想生孩子傳宗接代了,需要一個婚姻外殼。
前期說她在四年生三的過程是男方催生,因為男方覺得自己年齡大了
3.這次離婚事件是王力宏要離婚的,為了給小三轉正。
4.即使王力宏這麼渣,前妻李靚蕾其實不要離婚。
李靚蕾在控訴了王力宏出軌,冷暴力,約炮,招妓之後,說自己還是不要離婚。
哪怕在王力宏一定要離婚的時候,她還是不要離婚,還是想要「溫柔堅定地守護我們家」,。
所以可以合理推導,如果不是王力宏要執意離婚,他可以繼續婚內這麼渣下去,然後用婚姻包成一個好好先生。
因為另一半會支持。
5.錢在這段婚姻中有很大成分。
王力宏和李靚蕾的婚姻是有婚前協議的,李靚蕾說她是被逼簽了這個婚前協議。
到底是咋被逼的,被槍指著頭?
那時候還沒結婚,也還沒生孩子。按理說,如果在婚前就覺得屈辱,完全沒有理由繼續走入婚姻的陷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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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所以女方在離婚的時候應該是分到的錢不多。
台媒也是這麼報道的。
02
facts梳理完畢,那就談一下作者想帶給我們的啟發:
1.強姦犯就是強姦犯。
如果王力宏和未成年在李靚蕾16歲的時候和她發生了性關係,在美國現在也可以繩之以法。
先解決法律問題,再來談道德。
2. 不要明知是渣男,還要和渣男結婚。
前妻在解釋為啥她在婚前明知王力宏很渣,但還是願意和他結婚,用了「優質偶像」這個詞語。
說自己因為優質偶像的濾鏡,所以就一頭扎進去了。但結果是,渣男並不會因為一紙婚書就不渣了。
3.如果要做全職主婦,一定要用法律保護自己。
我號以前寫過一篇文章,《全職主婦是自由選擇,但卻暗中標好了你未必能付得起的價格》。
從前妻的字裡行間描述,似乎王力宏婚後轉移了財產。王力宏又是出軌過錯方,這一切可以在美國起訴。
但據他們此前的披露,兩人是協議離婚。
除了拿社交媒體控訴渣男之外,也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啊!
4.最後談一下女性的自我意識和主觀能動性。
我寫這篇文章,倒不是為了蹭熱點。
而是有不少人在微博上@ 我讓我看這個聲明,發表觀點。
為啥呢?
因為在這個李靚蕾聲明沒有出現之前,我前兩天在微博上寫過一小段話討論過她的「四年生三」的主觀能動性。
因為當時有博主說看到四年生三,就知道王的前妻被迫害了,是個受害者,是被迫生了這三個孩子。
說實話,我對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有著基本的主觀能動性的期盼。
所以我寫了一篇討論女性在婚姻中除了是個生育受害者之外有沒有可能是自己的主動選擇,尤其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
因為我覺得對在美國讀過書的姑娘,應該知道美國大部分地區都是免費分發保險套的,要避孕真是手段很多啊。
當然最近又來了一波說李靚蕾的美國學歷是假的。
當然不管美國學歷是否是假,哪怕一個高中女生也應該明白的道理是:如果老公強迫你生,這叫婚內強姦啊!
為啥不告呢?
為啥要等到生了三個,老公一次次出軌還不肯離婚,一定要老公堅持給小三轉正才離婚呢?
從她上面的自述可以看出在生孩子這件事上她是掙扎在主觀能動性和被動生育機器之間。
她說,老公催生。
但她還是願意的,自己答應要生的。但是,如果知道老公最後會出軌讓她過偽「單親」的生活,她是不會答應的。
說實話,她和王力宏剛開始交往的時候,王力宏就是個前女友還在自己床上睡著的,就可以跑出來找她的渣男。
難道真掐指一算,算不出來這種渣男最後還是要出軌嗎?
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李靚蕾當時真的很小,只有16歲,被王力宏groom了。
again,希望她能拿起法律的武器。
03
李靚蕾說她的長文是讓為了讓人們認清優質偶像的真面目和家庭主婦的陷阱。
這的確有意義。
尤其是對於小女孩子來說,大部分人不知道偶像只是一種人設,是一種產品,並不是一種真相。
所以說,偶像圈需要更多的李靚蕾來剝皮。
但在談婚姻陷阱的時候,我想女性除了要反抗社會文化的不公和洗腦之外,也要有一些主觀能動性。
主觀能動性是一種選擇。
我號寫過很多文章討論選擇。選擇非常重要,人生與其說是一種努力,不如說一種選擇。
來自主觀能動性的選擇包括:可以覺察和擺脫來自於原生家庭、社會環境給定的限制,擁有自知、自主的選擇。
例如:
能選擇自己是跑起來還是躺平;
能選擇自己是否結婚,什麼時候結婚,和什麼樣的人結婚,婚後要不要做家庭主婦;
我們也討論過女性面對的選擇陷阱,比如在《叛逆者》中童瑤的選擇 這篇文章里, 我們寫過女性往往選擇以婚姻,丈夫和孩子的需求為主,而犧牲自己的事業。這種「選擇」是被社會文化規訓的選擇。
但是,社會在進步,社會文化不能背所有的鍋。
因為不管誰背鍋,人生最後還是自己的。
對本篇讀者更有用的建議是:如果你在談戀愛的時候碰見了一個渣男,在婚前就劈腿,就逼你簽不平等協約,請你有勇氣做出自己的選擇: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