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一生,圍繞在我們身上的,有好多種情感關係。但所有的情感關係之中,如果要說親密程度,估計親情要排在第一位。畢竟在所有的情感關係中,不管後來雙方的關係有多好,都是後天的。只有親情,卻是與生俱來的。流淌在血液里的骨肉親情,決定了彼此之間的關係,無法徹底割捨和忽視。
也就是說,父母和兄弟姐妹,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們在這個世上最值得信任的人。父母生養了我們,付出了全部心血,如果這樣全身心的付出,都不能換來我們的信任,那未免太讓人心寒了。而兄弟姐妹,一脈相承,正如《詩經》中所說:「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但以上的種種,前提都是你還生活在大家庭中,也就是說你還沒有擁有自己的小家庭。一旦你結婚成家,不是讓你直接捨棄親情,也不是讓你不能信任父母和兄弟姐妹。而是在所有的情感關係的排序中,夫妻關係在沒有涉及生命等原則性的問題的時候,就應該排在第一位。也就是說,不論男女,結婚之後首先要維護好夫妻關係,因為這才是婚姻幸福的關鍵。
可是有不少人,不知道是不是習慣使然,即使已經結婚成家,整顆心還是撲在原生家庭上。原生家庭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才是一家人,而配偶是外人。我們周圍的「媽寶男」和「扶弟魔」其實本質上也是這個心理。可一旦你選擇這麼做了,萬一碰上「配不上」你這番信任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
林莉和陳俊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林莉喜歡陳俊的忠厚老實,覺得他比身邊一眾油腔滑調的同齡人,要好太多。她當時並沒有意識到,忠厚老實也是分兩種情況的。一種是真的忠厚老實,拎得清,講道理,有擔當,只是不善言辭而已。但另一種忠厚老實卻是一種偽裝,其實為人算計,防備心強,自以為是。這樣的人,基本上有一種不會把自己的伴侶當成一家人的執念。
很可惜,陳俊就是後面這一種類型。林莉的父母,作為過來人,雖然在陳俊平常的言談舉止中,沒有發現什麼端倪。但直覺告訴他們,這個人身上有什麼特性是不適合自家女兒的。這種沒有實質性例子的不同意,加上父母又提及陳俊還有一個弟弟,原生家庭的經濟條件又很一般這些理由,很難得到沉浸在熱戀中的林莉認可。
拗不過女兒,磕磕碰碰中,這一門婚事最終還是成了。當時談婚論嫁的時候,林莉的父母考慮到男方的家境,提出婚房由雙方各出一半的房款一起購買,寫小兩口的名字。但陳俊和他父母都不同意,表示婚房本來就應該由男方承擔,老家城區的房子也不算貴,陳俊多年的積蓄,加上之前機緣巧合之下參與了一個項目,得到了一筆獎金,父母也幫助一點,全款買一套婚房還是可以的。
因為是陳俊全款買的,所以林莉先入為主,認為房產證上肯定是陳俊的名字。她壓根就沒有別的想法,所以不覺得有必要去證實一下。更是拿買房這一件事情,去「怒懟」父母,說他們看走了眼,說陳俊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當時,娘家父母也幾乎相信是自己看走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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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婚後的日子,相對比較平順。兩人和當初說好的一樣,每月彼此給自己父母差不多的生活費,然後小家庭的開銷,也是雙方都拿出來一部分工資,共同承擔。林莉在婚後沒多久,倒是借著開玩笑的機會,問陳俊要過工資卡,說好多家庭都是老婆管錢的。但陳俊沒同意,說自己要是在經濟上沒有自由選擇,需要伸手問老婆要錢花,會比較沒有安全感。表示小家庭的開銷,自己並不是不承擔,所以林莉無須擔心。
這番話,理由充足,而且還非常富有感情色彩。林莉不想因為這種事情爭吵,影響感情,而且正如陳俊所說,小家庭該花錢的地方,他也不是沒有承擔。所以婚後,林莉其實是不知道丈夫的積蓄到底在哪裡,或者說到底有沒有。而且隨著時間的增加,娘家的貼補,林莉在後來,在回想眼下這段生活的時候。
才意識到,陳俊在婚後半年之後,開始有意無意地減少在小家庭中的開銷。換一句話來說,就是兩個人的家庭,慢慢地變成林莉一個人承擔了大部分的壓力。如果生活一直這麼過下去,如果陳俊的父母對得起大兒子的孝順和信任,陳俊的弟弟對得起哥哥的疼愛和信任,那麼陳俊和林莉的婚姻,還會一直持續下去的。
但生活中沒有如果,婚後兩年,林莉剛生下女兒兩個月,小叔子帶著女朋友上門了。林莉一開始還心中冷笑,以為只知道占便宜,不知道你來我往的人情世故的小叔子,戀愛後居然開竅了,還帶著女朋友來看侄女。所以即使兩人空著手,但她還是熱情招待了兩人。
可誰能知道,小叔子卻擺擺手說:「我快要結婚了,我不喜歡這個裝修風格,需要重新裝修一下。時間比較趕,你們要抓緊搬出去。」林莉目瞪口呆,可看到房產證上的名字之後,她又不得不面對現實。她住了兩年的房子,居然不是陳俊的。她當即就讓陳俊趕緊請假回來,讓他說清楚是怎麼回事。
跟著陳俊過來的,還有公公婆婆。幾個人吵吵嚷嚷之中,林莉終於理清了前因後果。說白了,這一件事,就是陳俊和他的原生家庭合起伙來矇騙林莉,但最終陳俊又被坑了。林莉也終於明白,陳俊可能是對自己有感情的,但在他心中,再喜歡的妻子,都是外人。只有父母和兄弟姐妹才是親人,才值得信任。
所以為了防備林莉,為了房子和錢沒有一丁點落到林莉這個外人手裡的可能性。陳俊把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寫了父母的名字,把婚後賺來的大部分工資,都存在了父母名下。而現在,他發現這一切都成弟弟的了,也是傻眼了。這對一個骨子裡有執念,父母和兄弟姐妹才是一家人的陳俊來說,是一個打擊。
但對於林莉來說,她對這段感情瞬間死心了。一個自己鐵了心要嫁的男人,自己幫著他和娘家父母百般承諾,結果到頭來,自己在對方心中,只是一個需要防備的外人而已。誰能不心灰意冷呢?陳俊和父母一通爭吵下來,陳俊都哭了,但改變不了任何現狀,母親衝著陳俊兩口子說:「我的房子和錢,我想給誰就給誰,你們想要這套房子,就拿錢來買。」
陳俊手裡頭哪裡還有錢,他看著林莉,希望妻子能夠幫幫忙。他知道老丈人家的經濟條件不錯,只要林莉願意,肯定能拿到錢買回這一套房子。可林莉又如何會同意呢?她的傷心,從來就不是有沒有房子這件事情,要是她看重經濟條件,當初就不會選擇陳俊。她傷心的是自己深愛的人,從頭到尾對她的提防。
林莉提出了離婚,異常堅定,她無法說服自己繼續和一個從沒給過她真誠的人一起生活下去。陳俊痛苦異常,眼下的結果對於他來說,確實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沒了房子,沒了錢,也沒了婚姻。但這是誰的錯呢?自然是他自己。可他也很疑惑,血脈親情,最後的滿腔真心,怎麼就被辜負了呢?如果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不能信任,還能信任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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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這世上沒有天生就幸福的婚姻,所有幸福的婚姻,都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用心經營的。這裡面講究一個雙方和共同,正如塞繆爾說:「婚姻的成功取決於兩個人,而一個人就可以使它失敗。」婚姻中,如果有一個人沒有真心以待,胳膊肘朝外拐,那這段婚姻遲早會散場。
都說家是溫暖的港灣,是一個不需要「面具」,可以展現最真實的自己的地方。深以為然,伴侶作為我們沒有血緣關係的「親人」,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更勝有血緣關係的親人。因為伴侶才是和你攜手走一輩子的人,伴侶才是你倆共同的家庭的一個支撐點。
如果你選擇把家庭的支撐點當成外人,而把所有的信任和真心通通給了原生家庭,萬一遇上不感恩和拎不清的原生家庭,那麼你就會像文中的陳俊一樣,最後落一個雞飛蛋打的結果。希望大家在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能準確地處理好所有情感關係的排序,平衡好小家庭和原生家庭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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