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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希望能跟自己相愛的人白頭偕老,這也是戀愛最初的目的。但是世事難料,隨著相處的時間越久,就越了解對方。從最初的甜言蜜語,山盟海誓,到最後才發現兩個人不合適。從而就會選擇分開,雖然一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離婚之後,無論是男人或者女人大多數會選擇再婚。
按照常理來說,再婚的話應該會慎之又慎,再沒有看出對方的為人,是不會選擇跟他結婚在一起生活的。那35歲女人再婚3個月就分手,這是為什麼呢?女人說男人是下半身動物,而男人卻說這就是夫妻。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他們又經歷著怎樣的情感變化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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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劉,今年35歲,和前夫離婚已經五年了,在這五年時間裡,日子過得還算是可以。因為我們沒有子女,所以離婚之後也沒有什麼牽掛,更不會有什麼聯繫。我和前夫是大學同學,當時我們都是讀的一個專業,所以有個共同興趣愛好,很快我們就戀愛了。戀愛的時候總是美好的,讓人回味無窮,但當你真正進入到婚姻的殿堂里,剩下的只是生活中的柴米油鹽。
很多人都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其實這個也看怎麼理解吧,如果遇到真心對你好,把你寵成小公主的男人。我覺得婚姻就是一個女人最好的歸宿,但是如果遇到錯的人只能是墳墓。其實在愛情里不分對錯,只有合不合適而已。以為這輩子就和前夫在一起,我們不會有分開的一天,可是世界上唯一不變的就是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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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並沒有很深的怨恨,只是大家覺得性格不合,所以就選擇和平分手。分手對大家也是好的,畢竟不合適的人在一起也是不會幸福的。有人勸我,為什麼那麼衝動,因為離過婚的女人會很受別人嫌棄的,將來找老公也不好找。但我不這麼認為,只要我自身條件足夠優秀,我就不怕沒有遇到欣賞我的人,正所謂你若盛開,蝴蝶自來。
而我跟現任的丈夫是同事,而且我還是他的上司,我們屬於是日久生情。在工作中他經常幫我的忙,雖然說我是他的上司,他幫我是理所當然,但是有些不是他的工作範圍內。只要我找到他,他絕對不推辭,所以漸漸的我們就對彼此產生了好感,而且他也知道我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我覺得再婚的話,一定要跟對方坦誠,如果做不到坦誠的話,那在一起又有何意義?不想再重蹈覆轍了,我只想找一個好好愛我的人,跟我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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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也不是那種來者不拒的人,老公足足追了我半年,我才答應他的。他也通過了我層層的考驗,我覺得這是我要找的人,而且是可以依靠的人。其實在工作能力上,我們兩個旗鼓相當,我很優秀,他也不差,這不就是人們所期待的愛情嗎?
和他結婚,我也是經過慎重考慮的,畢竟我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我不想再重蹈覆轍。我覺得人生有一段失敗的經歷足以,沒有必要再去嘗試更多的失敗。跟老公戀愛的時候,那種感覺確實很好,每天不是鮮花就是各種小禮物不斷。公司的同事都羨慕死我們了,天天在誇我們是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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