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女星馬思純因為違規操作再度成為話題人物,原因是其駕駛300餘萬豪車外出時違反相關交通規則,不但公然逆行,而且還打開車窗隨意扔垃圾,身為公眾人物卻做出這樣違背道德與法則的行為實屬不當,為此馬思純也招致了不少網友的抨擊與痛斥。
隨後,馬思純本人也公開發文道歉,聲稱自己已經到交管部門接受了相關處罰,並且對自己的不良行為深感抱歉與自責,日後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也懇請大家繼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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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還是大學生的張翰因為涉嫌違規駕駛,被交警在路上攔截,結果當時性格桀驁的張翰並不服從交警的說教,竟然強行開車離開,以至於將與其對話的交警拖行100多米,更令人難以容忍的是,在這位交警受重傷之後,張翰也沒有立即撥打120,反倒是一踩油門準備逃之夭夭,最後是四五輛車堵截才逼迫張翰停車。
事後,張翰面對自己的行為,仍舊不思悔改,還將所有責任都推卸到交警頭上,而這位交警不僅被診斷骨折,還包括「腎損傷」,這件事在當時影響尤為熱烈,一度還登上法制頻道成為反面教材。
除張翰外,李易峰也被網友提及,在2016年6月,李易峰也曾因為違反交通規則受到相關部門處罰,原因是事發當天凌晨,李易峰駕駛的豪車與橋墩碰撞,導致橋樑泄水管被撞壞,而當時李易峰駕駛車輛的臨時號碼已經過期,最終交管部門判定李易峰負事故全責,處以2000元的罰款,因為兩項交通違法被記24分。
而後李易峰工作室發聲道歉,承認臨時車牌確實過期,違反了相關交通法規,願意接受一切處理結果,同時公開了事情經過,表示發生事故後去國外是工作,已向交管部門報備,也接受了處罰。
這件事自然也讓陳喬恩折損了不少口碑與人氣,事後她發聲道歉同樣沒有挽迴路人緣,畢竟涉嫌酒駕已經觸發了紅線。
身為公眾人物,更應該懂得如何約束與規範自身行為,以身作則的為大家樹立典範,希望所有藝人都能用上述案例警醒自己,在成為優秀藝人之前,首先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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