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的聲音從聽筒里傳來「結婚證都領了,還要什麼彩禮,辦什麼酒席?」我記住婆婆的話,不要彩禮,不辦酒席,但也不離婚。婆婆的話讓我像吃了蒼蠅一樣難受,覺得噁心,又無可奈何。春節的時候,我和老公回家吃了一頓飯,公公婆婆忙著替我們辦婚禮。
我和男朋友小北是大學同學,畢業後我和他一起回了他的家鄉,他考了事業單位,我成了教師。
我們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期待著從校服到婚紗。
我爸媽對我很寵溺,只要我喜歡的,他們從不反對。
工作四年後,我們計劃結婚。
雙方父母見了面,談得很愉快,彩禮和婚禮的舉辦時間都確定了。
我們所在的城市房價5000多,我們都有公積金,湊夠房屋首付,然後辦理公積金貸款,房子的事也容易解決。
我和小北忙著看房子,准婆婆說「買房落戶的時候要有結婚證,不如先領結婚證」
小北也說「馬上就到我的生日了,我們就在我生日當天去領證,這是我最好的生日禮物。」
於是我們領了結婚證。
過了三個月,婆婆沒有提彩禮的事,也不幫忙操辦婚禮,我問小北,他也閃爍其詞。我忍不住給婆婆打電話。
婆婆的聲音從聽筒里傳來「結婚證都領了,還要什麼彩禮,辦什麼酒席?」我瞬間石化,真的沒想到婆婆居然是打了這樣的主意。
母親又催婚禮的事情,當著小北的面,我告訴母親不用準備了,我要和小北離婚,我恨恨地說「取離婚證的錢我還貼得起」
小北聽到我的話嚇到了,讓我給他點時間,他回家和他母親說。
可是婆婆打定了主意,不肯出錢出力。
小北和我商量,先不買房,他拿自己的積蓄當彩禮,酒席他想辦法,我們先按商量好的時間先結婚,房子以後想辦法。但婆婆不同意參加婚禮。
我左右為難,婆婆辦出這樣的事是早就計劃好的,如果就這樣忍氣吞聲,我覺得難受,可是和小北就這樣離婚了,我又不舍。
我媽說「彩禮是體現婆家對兒媳婦的重視,也是打算給你們兩人的,沒有就沒有吧」
「婚禮我和你爸幫忙辦,畢竟每個女孩都希望能穿上漂亮的婚紗,媽媽不想你遺憾,婚禮在我們家先舉行,婆家辦不辦都沒有關係」
我爸說「房子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我和你媽還有一些積蓄,就當是借給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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