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未婚的時候,父母總是千叮嚀萬囑咐,千萬不要嫁的太遠,不然回趟家太難,見面太難,有閨女等於沒閨女,遠親不如近鄰,以後見面機會越來越少了,慢慢就疏遠了。
年輕氣盛的的時候,總不會把這些話放在眼裡,總覺得愛情可貴,愛情比什麼都重要,覺得離不開你愛的那個人,覺得現在交通方便,距離並不能影響彼此的關係。要過年了,遠嫁的姑娘小馨想要回娘家,因為有小孩已經一年多沒有回娘家了,老家的習俗都是大年初二回娘家,迫於距離太遠也確實不會開車,只好訂票,過年期間,一票難求,一來一回小馨和老公要花將近1500元的高鐵票錢,於是婆婆和老公都開始有意見了,說有這錢還不如直接轉給你媽媽,讓她們買點東西買點補品,我們都花在路上太不值得了,太浪費錢了。
聽到這句話,小馨氣不過了,已經一年多沒回去了,又因為一直沒有人幫忙帶孩子而沒法安心的工作,把自己本不錯的一份工作給放棄了,現在沒收入在家裡都是花的老公的錢,聽到老公婆婆這樣說,心理實在太委屈了。細想下孩子跟媽媽的團聚見面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嗎?
小馨老公過年也是從外地工作千里迢迢回來,婆婆怎麼沒說回來花錢,把錢直接轉給她不用回來了那?你們跟兒子團聚就是感情,小馨和娘家團聚就不是嗎?想想小馨實在覺得委屈,再想想這一兩年過的日子,越來越想家了,而且覺得在婆家在老公那裡好像都受了很多的委屈,這次一下子爆發出來了,跟老公婆婆吵了起來,鬧得不愉快,小馨決定要離婚了,自己帶著孩子過,不想受這種委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