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昨晚我回家,突然發現我的房間被我婆婆換給了小倩。我問我婆婆為什麼不經我的允許,就把我的房間換給小倩。
我婆婆說:「你和振強的房間比較大,還帶了衛生間,省得小倩要出去上廁所,所以就換了!」
我說:「媽,這是我的房間,你這麼做太不尊重我了吧!」
我婆婆說了一句話,把我氣死了,她說:「這是我家,蓋房子你一分錢沒花,一點力都沒出,什麼你的房間,我想給誰住就給誰住!而且小倩生的是兒子,是可以給我們家傳宗接代的,你兩個女兒,以後還不是嫁出去!」
我被我婆婆氣得說不出話來,連夜回了娘家,後來我老公來找我,我就和我老公說了我婆婆對我說的話,我和我老公說:「我們買房子吧,我不想再和你媽她們住在一起了!這幾年我們兩個也存了一點錢了,再借一下,貸款買一套小一點的房子!」
沒想到我老公支支吾吾半天才告訴我:「這幾年我存的錢全拿給我媽了,他也要買房子,我媽讓我湊錢給他!」
我聽完,和我老公說:「離婚吧,這日子沒法過了。」然後就把我老公趕走了。
現在我媽還在勸我不要離婚,畢竟有兩個孩子了,可是我覺得我老公一家真的太過分了,為什麼冤大頭總是要我來做!我還是想離婚,長痛不如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