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八卦爆料:韓國財閥有多牛?能看到的都是小事,看不到的呢?
由此可見,她的婚姻沒有任何溫情,只有暴力和恐懼。
雖然家庭暴力極為嚴重,但李美蘭生前也很難提起離婚訴訟。因為根本沒有任何律師敢於接受她的案子。
哥哥李承哲說:"沒有想過離婚嗎? 當然想過。但是所有的律師都不敢接手。 而且律師還讓我們把所有的相關資料全部刪除。 因為《朝鮮日報》方面利用某種渠道宣稱:誰要敢於接手這個案子,《朝鮮日報》方面會通過這種手段讓這家律師事務所倒閉。"
在韓國沒有哪個律師敢於和《朝鮮日報》這個傳媒業巨頭作對,所以李美蘭即使想離婚也是不可能的,只能忍受無休止的虐待。
李美蘭決定結束生命的決定性事件也被公開。 在她自殺的10天前,家門前來了私人急救車。
從當天上午開始聚集的李美蘭的子女們強行將"不會離開家"的母親送到了救護車上。 目擊現場的前任家政服務員說:"夫人不想出去,抓住沙發後(子女們)大喊'砍了手,砍了手'。"
正是李美蘭的親生孩子們將他們的媽媽強行送進了精神病院。
被強行送往精神病院的李美蘭發揮機智,讓救護車駛向娘家。 拍攝當時情景的照片原封不動地記錄了悲慘的情況:李美蘭的胳膊,腋窩,大腿等全身都是淤青,衣服被撕裂。
看到照片的人都說:"這是壓痕。 可以看到多發的表皮擦和皮下出血,當然就是暴行的痕跡。"
而最令人感到人倫喪盡的是:對李美蘭進行虐待的不僅僅是她的丈夫,還包括的她的幾個孩子。
方容勛曾經對幾個孩子說:「你的母親把我的錢都藏匿起來了,你們幾個如果想得到財產的繼承權的話,就去讓你們的母親把錢交出來。」之後,張美蘭的幾個孩子為了財產,開始對他們的親身母親拳腳交加,導致其渾身傷痕。
同時,李美蘭被趕到地下室,只能吃少量的過期食品等等行為,她的孩子們都完全知情,不僅僅知情,還是幫凶,事實上,從李美蘭的傷痕中證明她的傷是由她的大女兒和大兒子造成的。

註:所謂的李美蘭藏匿金錢完全是子虛烏有。
在事件處理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可捉摸之處。
警方以共同傷害罪將李美蘭的大女兒和大兒子起訴。在韓國,共同傷害罪是比較重的罪行:共同傷害罪將被判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250萬韓元以下。
但是,檢方卻主動以強迫罪將罪名變更。 強迫罪在韓國罪名屬於較輕的罪行。按照韓國法律,強迫罪將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共同傷害罪存在很大差異。
不僅如此,最後的判定結果更是讓人大跌眼鏡。今年1月,一審判處兩名子女強迫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實際上,這個判決等於沒有判決。
李美蘭去世後,問題仍在繼續。
2016年11月1日,李美蘭的姐姐還公開了一段視頻,在視頻中:拿著斧子的方容勛社長和拿著石頭的兒子來到了李美蘭的親姐姐家進行恐嚇。

破冰斧
不過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方容勛方面聲稱是勸阻兒子,但視頻中卻顯示是兒子正在勸阻拿著斧頭進行破壞的方社長。
手持利斧瘋狂的破壞他人家的大門,這一行為在韓國是要獲罪的。
但是韓國警方的做法又一次讓人大跌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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