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了4套房,分給兒子2套,女兒1套,兒媳反對,兒子說他不要
我得了4套房,分給兒子2套,女兒1套,兒媳反對,兒子說他不要
我63歲,老家徵收得了4套房,分給兒子2套,女兒1套,兒媳反對,兒子卻說他1套也不要,全給姐姐

我是鳳姨,老家在農村,我和老伴生了一子一女,女兒比兒子大9歲。
我們那裡的人,大多數都重男輕女,我自己也是,但我老伴是個女兒奴,特別喜歡女兒。
在女兒8歲那年,我意外懷孕,隔年生下我兒子。兒子出生時,我們被罰了不少錢,所以兒子出生後,我特別疼愛他。
女兒很懂事、聰明,也很疼愛這個弟弟,有什麼好吃、好玩的,都會讓給弟弟,甚至連上學的機會,都讓給了弟弟,高中沒上完,就出去打工了。
孩子們長大後,都分別成家立業。
女婿是女兒打時認識的工友,家境一般,但人很不錯,結婚時,男方給了6萬彩禮,我們把這6萬當陪嫁,給女兒帶回去了。
兒媳是城裡人,是兒子的大學同學,是獨生女,家境比較好,但就是有些嬌氣,也喜歡斤斤計較,有些小家子氣。
但是,兒子喜歡,我們也不好說什麼。
兒子結婚時,女方要了99000塊彩禮,並要求在城裡買婚房,兒子剛工作,沒多少積蓄,我和老伴也是竭盡所能,拿出所有積蓄。
女兒也幫忙著籌借了一些,才夠60萬付了首期,買了套三居室的房子。
兒子結婚前,每個月領到工資,都會轉2000塊給我和老伴,說是給我們的生活費。
兒子結婚後,工資卡就被兒媳收走了,從此再也沒有給過我們生活費,兒子很無奈,兒媳對我們不聞不問。
更別說幫忙還那些,因為當初買婚房,而欠下的外債了。
好在,我們還有個女兒,女兒會常常帶著女婿和孩子,回來看望我們。
女兒一家,每次回來都會給我們帶來很多吃的、用的、穿的、喝的,逢年過節時,還會給我們發大紅包。
就在我們被外債,壓得喘不過氣來時,幸運從天而降,我們老家被徵收了,得了4套安置房,和30萬補償款。
30萬我們用來還了外債,3套房子就分給女兒1套,兒子2套,另1套和老伴自住。
等到我和老伴歸西後,我們的這1套則歸兒子,等於是兒子得了3套。我們都覺得這樣的安排,很合乎情理,正得意呢。
兒媳卻跑回來,嚷嚷著說我們不公平, 說大姑姐已經嫁人了,是外人,沒資格分娘家的財產。
她認為4套房子,都應該歸他們,都要寫在他們夫妻名下。
我們跟兒媳說,我女兒為我們這個家,付出了很多,犧牲了很多,這套房子是她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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