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劉珠恩自殺背後,遠比你想像的要惡劣
韓國一線女星林允兒曾說過一句掏心窩子的大實話:
「在中國掙錢真的要比在韓國容易不少!」

韓國普遍片酬低,拍攝一部電視劇只拿到200萬左右,而在咱國內參加一個活動或者代言,明星就能拿到幾百萬甚至上千萬。
大家都熟悉的張娜拉,當初她來到咱這發展,也因為一是片酬高,二是儘可能避免騷擾,張娜拉的家境很好了,她的父親又是圈內有名的藝人,但是也避免不了硬性陪酒。

在韓國,藝人們大都是從小就進入這個圈子,經過常年的艱苦訓練後才可以正式出道,只要稍不努力,就會隨時有人接替位置。
即便可以賺錢了,收入也和公司平分?想多了,大多都是一九分,好一點的三七。一紙合同,老闆們儘可能的壓榨藝人,沒人管你能不能正常吃飯及休息。

由於經紀公司的限制,他們不能在外面接私活,同時也會受到監視,他們也不能單獨出去約會。
如果不能讓老闆滿意,要麼被雪藏,要麼被逼解約,但是天價的違約金,韓國藝人們想都不敢想,只能默默忍受。
只能說,這些人從簽下合同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淪為了傳送帶上的「機器人」。

「手指殺人」
近義詞:鍵盤俠
無論哪裡的明星,都逃不過網暴,韓國更為嚴重。
因為韓國藝人從小接受的就是「取悅大眾」,不像國內明星一個個和祖宗似的,他們的身份更像是「古代的戲子」。
一旦他們的形象和行為不符合粉絲們心裡的認知,隨之而來的便是不用負責的,謾罵及詆毀。

曾經,在崔雪莉自殺前,她的粉絲們「大義凌然」地列出了她的幾項罪名:
與朋友直播喝酒
公共場合下露點
事業當紅時透露戀愛關係
最令人窒息的是,雪莉在直播時已經明顯表現出痛苦抑鬱了,鍵盤俠仍然在不停地發送污言穢語,仿佛藉此來滿足自己的窺探心理一樣。

面對這些,雪莉曾經說過:「如果可以說溫柔的話該多好啊」
娜扎就因為網暴至今不敢開評論。
然而在韓國,藝人們從小就不被教導「正常的教育」,惡評能盛行是因為在年幼時,並沒有多少可以進行討論的機會,沒有被教導如何進行討論以及如何合作解決問題,反而,只是被教導正確答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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