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三百萬存款給兒子拿二百萬,女兒拿一百萬,他們都不養我
可令我想不到的是,女兒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千塊錢給我說,我現在就這點錢了,你拿著回家自己養老吧
沒有辦法,我只好帶著行李,回到老家,現在我非常後悔,當初我就不應該把錢全部給他們。
指望他們養老,現在變成了竹籃打水一場空。
我現在每個月退休金只有這麼一點,而每個月需要巨額的醫藥費,我不知道現在怎麼辦?
來自廣場大媽的訴說。
聽了這位阿姨廣場大媽的描述之後,我對你非常心疼,都說養兒防老,誰知道你卻養了一對白眼狼。
當初你把手中的存款給他們,他們就有義務有又權力給你養老送終。如果他們現在不幫你出醫療費你讓他們把那些存款都給你送回來,拿著這些錢,你住養老院,也夠你支付醫藥費,日子肯定比現在過得舒服。
我還是建議你把他們兩個都叫過來,找個有威望的親戚一起商量一下養老的事情,估算一下每個月醫療的費用,然後按照比例讓兒子和女兒分別承擔。
如果他們不願意承擔,不對你進行養老,那就去法院告你他們,作為子女有對父母贍養的義務
現在事情已經發生,後悔也沒有什麼作用,我們需要找一個辦法來好好的處理這個事情。
以後我們遇到類似的事情,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不要過早的將存款分出去,以防止發生類似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