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3000伙食費沒了,送錢來」我:滾,300萬拆遷款可有給我
把錢分給我,我無所謂,但是他們不跟我說這個事情,我就有點不開心。我覺得我父母不跟我說這個事情,為的就是防止我去跟弟弟爭吧。我想說我是絕對不會去跟弟弟搶的。第一我是嫁出去的女人,第二我父母生活本來就那麼困難的,現在還不容易發財的,我這個作為女人怎麼好意思去分一份呢。很多人說我懂很多道理,其實這些道理並不是我一個人就能明白這麼多的,這些道理是我丈夫跟我說的。我丈夫說雖然我分不到錢,但是呢,也得到了很多好處的,比如說我父母這麼有錢了,以後的老母親就不會麻煩我。現在每個月給他們3000塊錢也可以給少一點或者不給了。這些好處都是現成的,所以也沒有必要去爭取那些拆遷款和房子了。

我覺得也是這個道理,現在我條件也不差,如果能夠減少父母這三千塊錢的開銷也挺好的。就這樣吧,而且我也想到了,如果我回去提出要求要分這些東西的時候,父母肯定會跟我吵架的,甚至會斷絕父女關係,我知道我父母看錢看得很重的。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覺得吧。這樣挺好的,我不爭我不搶,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就不是我的。可是到月底的時候,我父母居然主動打電話給我了。說話的是我母親。我母親說,怎麼還沒有給伙食費?家裡面的伙食費已經花完了,抓緊把錢送過來。一聽到這句話我就生氣了。父母拿到拆遷款到月底還不到一個月。
月初的時候,父母他們就收到了300萬的拆遷款。不到一個月就花完了嗎?要是不花完他們留著那麼多錢幹什麼?留著那麼多錢不花嗎?既然有錢了,為什麼還要問我要3000塊錢?我的錢又不是大風刮來以前給你們錢,那是因為你們真的需要,現在你們有300萬了,還在於這300塊錢嗎?把300萬存到銀行裡面,每個月都有不止3000塊錢利息。我母親聽到我一大堆問題,她就說300萬拆遷款已經給弟弟了……房子也給他了……現在弟弟已經不管他們了,所以他們才來找我的。我……本來我就生氣了的,現在母親這樣說我就更生氣了。憑什麼?難道這些年來我對父母還不夠好嗎?

拆遷款和房子,都沒給我,我無所謂。把所有好處給弟弟我也無所謂。可是你們把所有好處都給弟弟了,那你們也應該讓弟弟對你負責,而不是讓我給你們負責。我的錢是大風刮來的嗎?我賺錢也不容易,弟弟都有那麼多錢啊,你們不找他要,反而找我要。這是什麼天理呀?從今往後我都不會給錢你們的了,沒收上千塊錢的1000塊錢我也不給。你們養老的事情就找蒂蒂吧,伙食費的事情就找他吧。房子你們給他了,拆遷款也給他了,那就應該找他為你們負責了。好處跟責任是連在一起的,把好處給了誰,就應該讓誰給你們負責任,而不是把好處給弟弟讓你來負責任,明白嗎?
我想很多父母也犯了這個錯誤吧,總是把所有的好處都給了兒子,然後讓自己的女兒為自己負責。其實我想跟大家說的是這樣做法是錯誤的,不管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都是你們的孩子,你要是想孩子對你好為你負責,那你也要對他好一點,而不是把好處給兒子讓女人負責,這樣做是不對的,這樣做的後果就是女兒不會給你們負責,同時你又會把男孩子寵壞,到最後男孩子也不會給你負責。這樣的結果是你想要的嗎?我想知道的結果不是你們想要的。我母親說如果我不幫他們,他們就沒錢過日子……我生氣地說,滾,這事情你們找弟弟……說完這句話我就掛電話了。這個事情我不會管。

結語:
要是我我也不會管這個事情的,憑什麼把好處給了弟弟,然後就讓你來負責任了。難道說你的錢是他送過來的嗎?難道說你的錢是去馬路上就能撿到的嗎?你的錢也是辛苦賺來的,憑什麼讓你一個人負責任呢?再說了,你是一個女孩子,他們不把錢給你,你就沒必要給他們負責任。如果說你父母把拆遷款分一半給你,或者說分一部分給你,那麼你就有這個義務給他們負責。可是你父母卻把所有的財產把所有的好處都給了你弟弟,現在反而讓你負責,那麼你就不應該給你父母負責了。既然把好處都給了兒子,那就應該讓兒子負責,而不是讓這個得不到一點好處的女兒負責。
這樣說沒毛病吧,我相信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這樣的父母的,對兒子就非常好,對女兒愛理不理,到最後要負責的時候就想到找女兒幫忙。希望這對父母能夠好自為之吧。同時我也希望所有的父母對待孩子的時候一定要一碗水端平,不管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都是你的孩子。對待他們一碗水端平,以後老了多一點選擇。難道女孩子就不是你們的孩子嗎?好好對待他們吧,很多時候女孩子比男孩子更孝順。女孩子能夠對你們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