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大27歲又已婚!她甘願「做妾室一生無兒女」苦等45年 轉正後「留下70億遺產」跟隨愛離去
黃美珍是邵逸夫的初戀,當初她為了跟邵逸夫在一起,主動拋棄前男友余東璇(當時的新加坡第一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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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黃美珍在家相夫教子,為邵逸夫打點好一切,從而讓他有足夠的精力去打拚事業。
這樣一位結髮之妻,邵逸夫當然不可能拋棄,所以即便他再怎麼喜歡方逸華,也沒法娶她為妻。
可感情這東西,一旦產生,就很難磨滅了,尤其是像邵逸夫和方逸華這樣的靈魂伴侶。

好在當時的香港仍沿用清朝舊法,允許合法「納妾」。
為了給方逸華名分,邵逸夫帶著她到香港註冊登記,讓方逸華以妾室的名義「嫁」入邵家。

1957年,邵逸夫察覺到香港的影視業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便斥巨資買下地皮,準備再大幹一場,而已經跟隨他5年的方逸華,則很自然地成為其得力助手。
該年年底,邵逸夫和三哥邵仁枚在香港聯合創辦了「邵氏兄弟」,因為要留在南洋打理生意,邵仁枚不便赴港,邵逸夫便成了香港公司的總裁。

邵逸夫來到香港後,黃美珍和四個孩子依然留在南洋的新加坡,這對於方逸華來說是一個好消息:正室不在,作為妾室的她,自然有更多的機會與邵逸夫相處。
方逸華有經營管理方面的天賦,這一點邵逸夫早已知曉,可是他卻沒有一上來就讓方逸華管理公司,而是先讓她從基層做起,像培養接班人一樣去培養方逸華。

方逸華也沒有辜負他的期望,不論在什麼崗位上,她都兢兢業業地做好本職工作,博得了公司上下一致好評,也得到了邵逸夫的讚許。
經過十幾年的歷練後,邵逸夫終於可以放心地把公司交到方逸華的手上,於是在1981年,他自作主張讓方逸華進入邵氏公司的核心層。

然而讓邵逸夫沒想到的是,這個舉動卻引來兩個兒子邵維銘和邵維鐘的不滿。
原來兩兄弟早就對方逸華有成見,因為這個女人的存在讓黃美珍受到冷落,此等「奪父之仇」,兄弟倆正沒處報,結果邵逸夫還讓方逸華進入公司高層,兄弟倆肯定更不能忍了。
為了表達不滿,邵維銘和邵維鍾辭退了邵氏公司的職務,並一言不發地返回新加坡,從此不再與父親邵逸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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