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說,百善孝為先,他們作為子女怎麼可以這樣做?實在讓父母寒心。等他們後悔時便是子欲養而親不待。
筆者認為,老人年輕時恰逢生活在窮苦的年代。對於他們而言,撫養4個子女異常艱苦。
子女們不願贍養父母,他們一定有很多理由,但不論他們和父母之間發生了什麼,都不應該置之不理。
因為那是生養自己的父母,而不是毫無血緣關係的人。希望他們以後能知錯就改,履行各自的贍養義務。其他的不多說了,希望他們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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