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了,女生在沒有結婚之前不要跟男生同居的。否則吃虧的絕對是女生。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案例吧,希望這個案例能夠給所有的女生提醒吧。也提前說的父母管好自己的女兒吧,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事情。「我跟你3年,連8萬彩禮都不願給?」「憑實力空手套白狼,不給」。
25歲的周小姐:
本來不想說這個事情的,但是我還是把這個事情說出來吧,希望通過我的事情能夠讓所有的女生注意的。又或者說讓所有的父母注意了,如果你們也有女兒的,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女兒在沒有結婚之前都不能夠讓女兒跟男生同居,不管跟這個男人談了多久戀愛都不可以。說一下我的事情吧,我今天25歲來自四川。我跟我男朋友是高中同學,高中畢業以後又考到了同一所大學。大一的時候我們還是住宿舍的,大二的時候我男朋友卻跟我說,要不我們出去住吧,兩個人住在一起多好。反正以後我會對你負責,你以後都是我的怕什麼?
那時候我選擇拒絕了,我覺得還沒結婚就不應該住在一起的。因為這個事情,我男朋友跟我鬧辮子的。我男朋友跟我說,你肯定不喜歡我的,我們都談了那麼多年戀愛。現在都大學了,住在一起過分嗎?也就是說我們還讀高中或者是年齡還小,可以不住在一起。但是現在我們都讀大學了,怕什麼,你是不是不想嫁給我了?還是說你想跟其他男人在一起?
我直接被我男朋友說無話可說了。很快到了,我男朋友生日。在我男朋友生日那一天,我跟我男朋友說,要不我給你買一台手機吧,你想要什麼禮物,只要我可以的話我都會給你買。我男朋友說,其實你知道我想要什麼的,我需要的不是禮物,而是你。你才是我最想要的,你跟我在一起吧,好不好?在男朋友的軟硬兼施下,我妥協了,很快我就跟男朋友搬出去住了。剛剛開始的時候我還跟男朋友說,我們其實住在一起的,你睡這邊我去那邊,你不能夠越過這個界限。
我男朋友說,放心吧,我只是想用暴力睡覺而已,以前什麼我又不是那樣的男人。那麼多年了,終於可以跟你在一起了,以後我們可以一起上課一起下課,我們還可以一起去吃宵夜,一起吃早餐多爽……想想都覺得美好,這時候我覺得在一起也挺好的。然後我也沒有想多想什麼。這事情我沒有跟我父母說,我也不想跟父母說,我害怕我父母說我什麼。而且很多女生遇到這樣的事情都不會跟父母說吧。很多女生都覺得父母不同意的,還是不跟父母說,等以後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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