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要上班,只有李娟因為要照顧孩子,只是兼職打零工,在時間上,確實是李娟比較合適。所以大家把希望都寄托在李娟身上,大哥更是提出如果李娟不樂意,自己可以每月出1千元。但李娟拒絕了,她的理由很簡單,感情是相互的,當初婆婆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她。我不會為了1千元,落人口實,去照顧一個刁難我,針對我的長輩。
這下壓力都到了趙強這邊,為了給自己媽媽和哥哥一個交代,為了不讓自己媽媽失望。他想當一個孝順的好兒子,所以他用離婚去威脅李娟:「花錢請你照顧婆婆都不肯,日子不想過了就離婚」。李娟爽快地同意了,趙強為了面子,強裝無所謂,爽快地簽字離婚。但很快他就後悔了,因為這個家沒有李娟之後,一塌糊塗,他連乾淨的衣服都沒得穿,更別提有現成的熱菜熱飯吃了。
加上還要和哥哥輪流照顧母親,他終於意識到李娟的不容易。但後悔已經太晚了,離婚之後的李娟,生活只要顧及自己和孩子就行了。孩子大了,她也能找正式工作了,生活很愜意,不管趙強怎麼道歉,她都不願意回頭復婚。
李倩的婆婆有沒有後悔,我們不得而知。但在她厚此薄彼對待兩個兒媳婦的時候,其實就是把雞蛋放在了一個籃子裡,所以她也只能接受最後的結果。這樣說可能現實了一點,但實際上,沒有血緣關係的婆媳之間,可不就是你敬我一尺,我還你一丈嗎?再加上作為紐帶的兒子又拎不清,順著自己母親針對妻子,那這個兒媳婦,連最後可以寄託的情分也沒有了,所以做出什麼樣「不孝順」的選擇,其實都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