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女明星被逼為31人提供服務, 經紀公司揭黑幕令人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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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2009年離世後,被韓國電視台公布生前遺書,她自曝被公司要求向政商界等31名高層提供性招待服務,包括樂天集團前後任會長、電視台社長、國會議員等,甚至被性虐、強迫「多人運動」,最後在身心狀況亮紅燈的狀況下輕生。
不過,「張紫妍案」在5年後才有結果,被爆涉及此案的高層人物全部倖免,唯有經紀公司的金代表被判罰款2400萬韓元(約13萬元港幣),而此判決也被民眾罵翻。

如今張紫妍離世13年,其經紀公司金代表竟突然發聲,強調為揭曉張紫妍輕生的真相,將對藝人李美淑、宋善美和南韓政府提告,分別求償5億、2億及3億,共10億韓元賠償。金代表首先控訴李美淑當年的「張紫妍案」中,先將張紫妍的陪睡文件曝光給某導演,還為了逃避責任而嫁禍給金代表,好成功脫身,因此金代表決定對她提出「妨害名譽」罪嫌的告訴。

據了解,李美淑曾在2019年被韓媒曝光涉嫌「張紫妍案」,只因她當時不滿與經紀公司的收入分配,還被公司發現出軌小17歲的男公關。李美淑為了解約,竟假稱可以協助張紫妍脫離魔爪、哄騙對方寫下陪睡文書,並在拿到該文件後,搶先在公司曝光不倫戀前,爆出張紫妍被逼陪睡一事,直接將聲浪推向張紫妍,而自己則順利脫身,此舉也成為壓垮張紫妍的最後一根稻草。

除了李美淑,金代表也針對「向媒體散布了虛假事實」一事向藝人宋善美提告,最後更向南韓政府提出損害賠償訴求。金代表委託律師對此發表聲明:「金代表沒有強迫張紫妍陪酒、性招待一事,雖被張紫妍親友的證言和調查結果認證,但韓國政府當時沒有任何客觀根據,只相信尹智吾的陳述,而推翻了該結果,因此韓國政府需負上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

聲明中提及的尹智吾,其實是當時「張紫妍案」曝光後,自稱為案件「唯一目擊證人」的同門師妹,只是後來她的證詞遭質疑,再加上「張紫妍案」因證據不足、公訴時效已過而難以翻案,尹智吾更以涉嫌「欺詐及妨害名譽」遭逮,爾後便匆匆離開韓國,一直在加拿大生活。另外, 經紀公司提告的消息曝光後,頓時掀起韓網罵聲,只因經紀公司當時也未提供證據以證清白,豈料如今竟還反咬他人一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