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偏心的父母,總是利用女兒的孝心去貼補不爭氣的兒子,可並不是所有的女兒都言聽計從,甘願當「扶弟魔」,當她們的孝心被利用到一定程度,心寒之時,就會奮力反擊。
「我養你可以,但我要一直養我弟弟嗎?多少年了,無底洞呀!」
「你是姐姐,手裡有錢,不該養弟弟嗎?」
一對母女正在台上激烈地爭吵,女兒李女士哭訴,母親就像是吸血蟲一樣壓榨她,拿著她的血汗錢給弟弟花。
李女士事業上小有成就,開了兩家超市,前段時間,正當她準備開第三家店時,母親陳老太竟然提出了一個過分的要求。
母親理直氣壯地要求,把這個新店面送給弟弟,李女士非常氣憤,拒絕了母親的要求。在她看來,母親的過分溺愛把弟弟慣成了無所事事的寄生蟲,她不願再當弟弟的宿主。
這些年,李女士一直承擔著弟弟上大學的學雜費、生活費,一年前弟弟大學畢業,李女士本以為可以鬆口氣了,沒想到弟弟大學畢業後,也不出去工作,整日無所事事,沒錢花就伸手向她要。
李女士不想再慣著弟弟,她拒絕了母親送超市的要求,沒想到陳老太竟然從老家強行住進了她的家裡,耍起了無賴。
這些年,李女士每個月都會給母親2000塊生活費,她認為這些錢足夠母親花了,不料想,自從母親住了進來後,竟然獅子大開口要6000,李女士心知肚明母親是拿這個錢補貼弟弟,她沒答應,母親竟然變著法子不讓她安寧。
李女士氣憤地說,半夜三更,母親在家裡跳廣場舞,還把音樂開得老大,李女士的孩子被嚇哭,整幢樓的鄰居來她家裡投訴。母親為了6000塊,無所不用其極地騷擾女兒的生活,崩潰不已的李女士只好把6000塊給了母親。
在陳老太看來,女兒給錢理所應當,養她這麼大,現在有錢了富了,就應該貼補家裡,把這個家撐起來。
李女士的弟弟一上台就數落姐姐的不是,還大言不慚地說,姐姐的就是我的,就該給我,同時還爆出「姐姐不是親生的」。
原來,陳老太結婚那會兒沒要到孩子,於是抱養了李女士,沒想到幾年後懷了兒子。李女士四歲時被送到姥姥家,並一直在姥姥家長大。
在李女士上高中時,父親離世,她意外聽到自己不是親生的,母親跟她說家裡只能負擔一個孩子上學,讓她輟學。
李女士成績一直優異,她不甘心這樣的命運安排,可也只能無奈接受。這些年,李女士靠著自己的努力打拚擁有了三家超市,積攢了一些錢,雖然母親不是親生的,而且很少關愛她,但畢竟養育過她,所以,李女士盡力用孝心回報著母親。
但是,母親的一些偏激的做法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弟弟的女朋友第一次進家門,母親竟然讓李女士出1萬塊見面禮!
未來兒媳進家門,見面禮應該是父母出啊,怎麼能讓她這個當姐姐的出這份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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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李女士拒絕了母親的無理要求,陳老太大怒,罵她沒良心,並訴苦說,早些年丈夫去世,這個家全是靠她撐起來,她起早貪黑賺錢把姐弟倆撫養大,如今兒子剛畢業沒收入,女兒日進斗金富得流油,長姐如母,作為姐姐的,就應該負擔起弟弟的一切。
母親的說法讓李女士實在接受不了,她發泄著不滿,難道我的錢是天上刮來的嗎?你知道賺錢有多不容易嗎?我養你可以,但我不能再養弟弟,那是個無底洞!
在李女士拒絕了母親後,沒想到母親竟然做了一件讓她更氣憤的事。
陳老太竟然偷拿女兒的金手鐲,送給未來兒媳當見面禮,李女士得知後非常憤怒,那是前幾天丈夫送她的結婚紀念日禮物,花1萬塊買的,李女士非常珍貴這個金手鐲,平時幹活都不捨得戴。
李女士稱,她和丈夫一路打拚很不容易,婚後她不停貼補娘家,而自己結婚時母親沒有給一分嫁妝,對於這些,丈夫毫無怨言,李女士從心裡覺得虧欠丈夫,很珍惜這個金手鐲,可如今卻被母親送給弟弟女友,李女士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
對於陳老太偷拿金手鐲的行為,場上律師指出她已經違法,誰知陳老太不以為然地說:我拿我親閨女的東西,理所應當,又不是別人的。
結語:
遇到這樣的母親,真是悲哀,李女士太難了!贍養母親是應該的,可她沒義務對成年的弟弟一幫再幫,李女士還好不是「扶弟魔」,她知道反抗,而不是一味忍讓。
陳老太利用女兒的孝心,想盡辦法壓榨她的血汗錢來貼補兒子,她的眼裡只有女兒的風光,卻看不到她背後的艱辛和承受的壓力,她的眼裡只有兒子,畢竟兒子才是她親生的,她想盡辦法幫兒子攢錢,殊不知,這樣只會把兒子慣成沒有生存能力的「巨嬰」。
讓女兒出見面禮,擼女兒的手鐲充大頭送給兒子女友,陳老太的做法太過分,她愚昧的偏愛只會徹底寒了女兒的心,把兒子養成有恃無恐的蛀蟲,等她有一天不能再為兒子要來什麼了,兒子肯定不會替她養老,因為被慣壞了的孩子多半是大逆不道的。
這樣的母親,晚年註定會很淒涼。
如果陳老太想兩邊都落得好,晚年有人贍養,建議她調整好心態,不要再向女兒索取,讓兒子憑自己的雙手賺錢,兒女的路讓他們自己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