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張健說: 我有一個好主意,就是把天天送回去給他爺爺奶奶。他爺爺奶奶不是身體很好嗎?而且當初你還跟我說過,他爺爺奶奶還想奪回天天的撫養權,只是你堅持不同意,他們才沒辦法。我們把天天送回去給他們帶,第一,了卻了兩位老人的心愿,也讓他們能夠享受帶孫子的天倫之樂,你也不用那麼辛苦,每天下班回到家還要忙著照看兒子,你媽也可以回去跟你爸爸團聚,不然你爸爸一個人住在那邊孤單冷清非常可憐,我們也可以再要一個兒子,這樣豈不是一舉多得?
說完還得意洋洋的看著我。
我也看著他,只是眼神越來越冷,我慢慢笑了,只是冷笑,是怒極反笑。
我問張健: 如果我就是不同意跟你再要一個孩子呢,你會怎麼樣?
張健就回答: 兩個人沒有共同孩子,很難走到頭。
我說: 的確,你說的沒錯,我們絕對不會走到頭,因為我現在要鄭重的跟你說,我要跟你離婚,請你現在、立刻、馬上搬出我家。
張健不可思議,他以為我在說氣話。
我很憤怒地對他說: 你以為你是誰?你以為我離不開你?你不要這麼自以為是。當初我之所以選擇你,是因為見你對我兒子好,不然憑我的條件,絕對看不上你。你有什麼?房子住我的,工資還沒有我高。我們結婚也差不多有半年,你那個女兒從來沒有禮貌的稱呼過我以及我的媽媽,虧她還吃了那麼久我媽媽做的飯菜。至於你,為了想要一個孩子,甚至想讓我把我的兒子送回去給他爺爺奶奶帶。
你想的太美了吧?你是不是誤以為自己魅力很大?以為我離不開你?那我現在就鄭重告訴你,我要跟你離婚,馬上離,請你搬離我家,這可是我的房子。
然後我就去翻自己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以及結婚證。
張健這時才知道事情的嚴重,不停的跟我道歉,並說他只是隨口一說,並不是認真的。
我心想:不是認真?當我是三歲小孩好糊弄呢?就憑他這段時間對我兒子的態度我就幾乎無法忍受。
經過一段時間的拉拉扯扯,過程我就不多說了,直到第二個月我們才把婚離了。這段婚姻持續了差不多半年就結束,不過我並不後悔,作為一個母親,我連自己的兒子都保護不了,還算什麼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