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來住七天要3次錢,女兒拿1萬趕人:你再不走,我就得夫離子散

2021-12-26     言諾     14811

母親來住七天要3次錢,女兒拿1萬趕人:你再不走,我就得夫離子散

有人曾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不管父母犯了什麼錯誤,子女都應該毫無原則地原諒父母。

因為父母的養育之恩,子女用盡一輩子也未必能償還。因著這樣的緣由,很多時候,孝順的那個孩子,往往就成為了父母劫富濟貧的對象。

母親打著來女兒家幫忙的名義,實則是來要錢補貼兒子。這樣的偏心父母,女兒又如何不心寒不難過?

母親來住七天要3次錢,女兒拿1萬趕人:你再不走,我就得夫離子散

01、婚前補貼娘家,婚後依舊要補貼

鍾夏已經很久都想不起來,父母最近一次對她親近的場景是什麼樣的?自從有了弟弟之後,鍾夏似乎就成為了家裡的隱形人。父母看不到她,爺爺奶奶看不到她,大家的眼裡心裡只裝著弟弟。

在這樣重男輕女的家庭里,鍾夏要順利長大,要付出很多的代價。她很早熟,很早就學會了察言觀色,也早早為自己選擇了靠讀書出人頭地的道路。

鍾夏熬出了四年大學後,就開始了補貼父母。鍾夏也沒有什麼不情願,因為即便她不願意,父母也會用一頂不孝的帽子壓著她,最後她只能對父母有求必應。

如果只是養父母,鍾夏完全沒有意見,甚至還會竭盡所能。但父母卻是拿著她每月孝敬的錢,去養弟弟,去供弟弟花銷。鍾夏曾在無人處暗自落淚,可掉完眼淚,她依舊得努力掙錢供父母弟弟花銷。

原以為結婚前要養父母,結婚後父母就會有所收斂。畢竟心疼女兒的父母,都不會願意讓女兒在婆家抬不起頭。但鍾夏父母卻沒有這樣的心疼和顧忌,該要錢的時候依舊要錢,該使喚鍾夏的時候也毫不心軟。

弟弟無所事事三年後,父母給他安排了結婚。婚房父母買,彩禮父母給,婚車父母跟鍾夏要錢買,總之一切都如弟弟和弟媳婦的願。而這其中,鍾夏沒少出錢出力。

原以為,弟弟結婚成家了,父母也就可以跟著享福養老。可鍾夏卻猜錯了,即便父母出錢出力幫弟弟張羅婚事,卻依舊不受弟媳婦待見。

後來,父母又出錢出力幫著養孩子,弟媳婦依舊沒有半分笑臉,反而總是指責弟弟沒本事,掙不到多少錢。一把年紀的爸爸,又得外出打工幫弟弟掙錢還房貸,弟媳婦這才態度和緩了一些。

母親來住七天要3次錢,女兒拿1萬趕人:你再不走,我就得夫離子散

02、媽媽要3次錢,女兒趕人:你再不走,我就得夫離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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