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羅菲生活得越來越逍遙,居住在豪華別墅內,外出有豪車代步,日常用具無一不是大牌奢侈品。兩個人的膽子越來越大,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很快張曙光的異常收入就引起上級部門的注意。
2011年張曙光被停職調查,很快羅菲也進入有關部門的視線,日常生活在公安機關的監視之下。2013年張曙光正式被提起公訴法庭,張曙光承認了與羅菲之間的不正當關係,並表示大部分受賄款都被羅菲揮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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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部門調查結果顯示,張曙光共受賄4700餘萬元,其中一半用來參評院士的上下打點,其餘部分大多花在了羅菲身上,僅張曙光為羅菲的直接消費就高達500餘萬元,這還不算其餘未明確的消費。
最終張曙光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羅菲則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這一年羅菲只有29歲,羅菲與張曙光共在一起5年,過了5年風光無限的日子,但付出的代價卻是自己的下半生,徹底身敗名裂,失去了自己原本擁有的一切,還要在監獄裡度過青春年華。
禍到臨頭羅菲才知道後悔,一審判決後羅菲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不死心的羅菲又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但結果卻依舊沒有任何改變,她註定要在監獄裡為自己的行為懺悔。
如果不那麼貪心,羅菲原本可以生活得很好,有一份體面的工作,可以與心愛的人組建一個正常的家庭,感受普通人的幸福。但羅菲卻非要強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最終落得這樣的下場,既可悲又可嘆。
經歷了大起大落的羅菲或許想通了什麼,在監獄服刑期間積極接受改造,因為表現良好,還獲得了8個月的減刑。出獄後羅菲開始了新生活,這一次她十分低調,坊間再她的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