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多次嫖娼 這事推敲下去 越想越心驚...

粉絲維護偶像也就算了,關鍵是三觀讓人大跌眼鏡。
「峰峰也是人也有需要,又不是搶別人老婆。」
「我是腦殘粉,說讓我進去陪他坐牢的好啊,哪個少爺給我送進去唄。」
「一把年紀了沒結婚,有需求了花點錢,對社會無害啊,這個我要替他洗的。」
……
賣淫嫖娼,被形容得如此「清新脫俗」,恐怕不是一句「腦殘粉」能概括的吧?
想起李大釗先生在《廢娼問題》中的吶喊:
第一,為尊重人道不可不廢娼;
第二,為尊重戀愛生活不可不廢娼;
第三,為尊重公共衛生不可不廢娼;
第四,為保障法律上的人身自由不可不廢娼;
第五,為保持社會上婦女的地位不可不廢娼。
作家曾於里在《熱播劇引爭議:女權與媚權》一文中也強調:
「在人類的階級社會中,娼妓制度是最殘酷最野蠻的制度。娼妓的歷史,在人類社會文明史上寫下了可怖而又可悲的一頁。」
如今百年已過,曾經先輩們浴血奮戰,為我們爭取到的權利,我們難道要親手摧毀?
你可以說這裡有少年人的懵懂。
可我更想說的是,千萬警惕舊社會的遺毒在某些圈層中死灰復燃。
不要以為有了金錢,有了地位,就可以做「人上人」。

04
李易峰最風光的那一年,站在百花獎的舞台。
舉著最佳男配角的獎盃,張譯、夏雨、段奕宏都成了他的背景。
頒獎禮後,影評人史航曾有過這樣一番評價:
「55分的人去領95分的獎,那四十分誰補給他啊?
虛名壓身對待孩子是一種羞辱和折磨,對他的粉絲是一種誤導和傷害,對其他成熟演員是一種捉弄和一種踐踏,而對這個獎項本身又是一種磨損甚至是一種腐蝕。
百花是花朵,比的不是花樣。而且就算你人是花樣年華,你也不要讓你的花樣年華成為耍花樣的年華……」

如今想來,唏噓不已。
做文字工作多年,我有時候也很頹然。
「這個圈就這樣」、「有些事習慣了就好了」……
可每當想起那個鋼絲繞頸,在街頭賣力表演雜技的男人;
還有那個即將臨產,卻在炎炎夏日裡,挺著大肚子送外賣的母親。
瞬間驚醒。
人和人的生活的確有參差,但是你首先是個堂堂正正的人。
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就像中國新聞網評價的那樣:
李易峰曾在聲明上問過這樣一個問題:
「一個公開透明的法制時代誰有本事逃脫違法的後果?」
現在告訴你答案:「是的,沒有。」








